因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外来户需要到村委会开证明。在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街道办屯渌村,村委要求外来户先“自愿赞助”村委500元,否则不予出具证明。 为符合政策规定的外来户开证明、盖公章,这是村委会的分内之事,也是服务外来户的应尽之责,哪有“盖章收费”的道理?“开证明先交赞助费”,遮不住权力寻租的尾巴。只要权力不受监督,类似的盖章收费,换个“马甲”仍会不断泛起。到底有多少违规收费落入村委会囊中?这些费用又用到哪去了?这些问题不查清,乱收费就会成为打不死的“小强”。 徐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