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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陶小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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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郊东方御景小区业主要求物业提高服务质量却多次被殴打,为此,业主成立武术维权队,学习咏春拳。最终,保安队长因打人被拘,业主也转向依法维权。 (10月8日《新京报》) 从武术维权开始转向法制维权,说法上比较“正面”,但如此“转向法制”,一是不可复制——若业主们自练的拳脚功夫打不过物业公司的保安队,业委会还能成立起来吗?二是这种“武术维权”的不确定性太大,若不是组织者素质高,会不会自己也变成恶势力?抑或是,双方较量见不出来高低,岂不是要长久斗下去,那小区里还能安宁吗? “武术维权”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松散的居民第一次自发组织起来,自己对公共事务做主,还建立了小区文化……这样的结局于社区居民来说当然是圆满的,但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则是极大的耻辱。居民自治当然是一种优秀机制,可当居民“自治”变成“拳头自治”,居民小区里的社会规则成了丛林法则,问题是,公共管理部门有耻辱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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