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版面导航 |
第01版
导读 |
第02版
新闻评论 |
第03版
广而告之 |
|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
| 市民在城区一家星级酒店内就餐。 |
|
|

|
|
记者调查城区十家中高档餐饮店发现,多数有最低消费限制 10月8日,商务部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自下月开始,国家将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记者对城区10家中高档酒店调查了解到,其中7家有“最低消费”。
记者调查 七成设最低消费 10月9日,记者以朋友聚会订餐名义针对“是否有最低消费”的问题,对城区的丽景酒店、金茂国际大酒店、潍坊大酒店、鸢飞大酒店、富华大酒店、顺海湾大酒店、乔治咖啡、晨明酒店、一味一厨泰华店、五月花蓉花路店10家中高档餐饮店进行调查。除富华大酒店、鸢飞大酒店、顺海湾大酒店外,有6家明确表示设最低消费标准,潍坊大酒店包间内不能单点菜,只能吃标准餐,最低标准是人均60元。 “我们的包间人均消费58元起,最低消费是400元。”五月花蓉花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味一厨泰华店工作人员介绍,该餐厅靠窗的包间最低消费标准是128元,10人以上的大包间最低消费是168元。金茂国际大酒店明确表示包间人均最低消费100元。 同时,多家西餐厅也设最低消费限制。记者从乔治咖啡西餐厅了解到,其包间最低消费是188元。
市民吐槽 常遇“霸王条款”,让人很反感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曾经有过“包间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等遭遇,这种带有强制性的设置令人反感。 家住高新区金华苑小区的刘先生做销售工作,常在酒店请工作上的朋友吃饭。他告诉记者,商家设置包间最低消费限制和禁止自带酒水的“霸王条款”几乎是家常便饭,虽然反感但也很无奈。“虽然不差钱,但总感觉不舒服,希望这次政策能够真正落实。”刘先生说。 家住高新区北苑小区的李女士就曾遭遇过因没达到最低消费标准而不得不加菜的事情。去年年底,李女士在城区一家酒店宴请了4位朋友,当时酒店工作人员并未告知有最低消费,结果点完菜才得知包间内人均最低消费100元,而此时还差30元,李女士只好又加了一个菜。“本来人就不多,吃不了多少菜,但酒店非得规定每人最低消费100元,多点的菜吃不了只能浪费掉。”对于这一行为,李女士表示非常反感。 同时,也有不少市民对政策能否真正落实表示质疑。大家普遍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真正起到监督作用,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业内说法 新规为倡节俭 遇侵权可举报 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明确提出,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同时规定,如果餐饮经营者违反规定且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意味着,以后如果餐饮企业仍存在设立最低消费的行为,将面临商务主管部门最高3万元的处罚。 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禁止设置最低消费”对中高档酒店来说是一件很为难的事情,因为现在餐饮行业不景气,设最低消费也是为了保证正常运转。同时,该人士表示,商务部出台这样的规定不是为了打压酒店,而是为了提倡节俭,避免浪费。 潍坊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表示,“最低消费”和“禁止自带酒水”等强制性设置属于“霸王条款”。这次发布的新规一旦实施,意味着所有餐饮经营者必须遵守,如果消费者遇到酒店规定“最低消费”等情况,可以拨打当地消协投诉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图 本报记者 齐英华 陈静静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