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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地设市潮中迎来改革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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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地设市潮中迎来改革
  市领导县体制发展情况(单位:个) 市领导县体制不断发展,在1983年掀起高潮。
 1983年8月30日,国务院关于山东省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
  1983年8月30日,国务院关于山东省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



  过去的31年,成为地级市的潍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采访潍坊撤地设市的历史时,有不少老干部都提到,撤地设市是在“全国大背景”下进行的一次机构改革。为了了解这个“大背景”是什么,记者做了大量搜索历史资料的工作,将当时亲历者口中的“大背景”还原给读者。从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全国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已经慢慢开始转变,5年后的潍坊借着改革的东风,由一个山东省的派出机构,组建成为一个地级市,华丽转身。
1983年全国撤地设市掀高潮
  1983年4月,潍坊地区的益都县郑母公社发现明朝状元赵秉忠的《殿试卷》原件,被确定为国家一级文物。当时,生活在潍坊地区的绝大多数人还没有想过,“潍坊地区”这一称呼,即将在这一年成为历史,这一切都起源于当年掀起的撤地设市热潮。
  198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地市州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肯定了市领导县的体制,“在六十年代,在经济发达地区辽宁等省,实行了市领导县的体制,中间虽几经反复,但实践证明,这样做好处很多,是符合社会主义建设客观规律的成功经验。”正是这个通知奠定的基调,掀起了1983年全国范围内撤地设市的一个高潮。
  如果说在辽宁的试点成功还不足以打动全国的地区为设市奔走呼号,那通知中的第三条则无异于又为全国的撤地设市热潮添了一把火,通知的第三条明确了“保留的地区党政机关应成为名副其实的派出机构”,“由于经济不够发达和其它条件不具备,暂时或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保留的地区党政机关,必须按照党章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改成名副其实的省、自治区的派出机构。这样做,有利于精简地区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特别是有利于充分发挥县(市)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就是说,地区的身份明确为派出机构,由“实”变“虚”,每个地区的编制由当时的平均1500人左右压缩到300人,而地级市则不受此限制。因此,很多地区撤地设市从想法到实行,热情特别高涨,潍坊地区也是一样。当时在潍坊地委常委值班室工作的吕留振告诉记者:“地改市是个顺茬,当时我们那些一般干部都特别希望撤地设市。”
  在撤地设市的大潮中,潍坊仅仅是其中的一环。1983年底,全国共有126个县完成市管县体制,共领导517个县、5个自治区、9个旗、3个特区,代管8个县级市。而在山东省内,济宁地区和烟台地区也跟潍坊地区一起,由地区改为地级市,由山东省的派出机构成为了一级政府。
两项改革一起成了潍坊特色
  事实上,在地改市之前,潍坊也积极响应国家正在推行的机构改革。当年的潍坊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宗绥(后任潍坊市政协副主席、潍坊市委统战部部长),今年已经82岁了,谈起当年的撤地设市,他依然记得很清楚。刘宗绥告诉记者,当时潍坊在讨论机构改革的时候,恰恰遇到了地改市,于是机构改革和地改市一起,潍坊参与了当时全国的两项主要活动,在设市的同时把机构改革也一道完成了。
  刘宗绥告诉记者:“当年的机构改革主要是为了精简机构,重点是解决干部的四化问题,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缺一不可。”刘宗绥的话,可以从1983年的一份材料中得到佐证。国务院发文批准潍坊撤地设市后的第7天,中共潍坊地委在1983年9月6日全省党员教育工作座谈会上带去了一份典型材料,题目为《关于当前党员、干部对机构改革问题思想情况的调查》,其中提到,在1965年以前,潍坊地委、行署共有部委办局级机构43个,有干部933人,其中局级以上干部144人。到1983年,地委、行署共有68个机构,增加了60%,干部更是迅猛增加,共1758人,增加了88.4%,而局级以上干部有322人,增幅达到了惊人的124%。
  除了机构和人员日显臃肿外,在地直机关现有的322名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中,50岁以上的占70%,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不到20%。材料中也指出了机构改革的必要性:“在党政机关中,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干部老化、文化水平低、办事效率不高等弊端非常严重。一致认为,现在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于是,潍坊的撤地设市便同机构改革一起,成了1983年潍坊地委工作中最重要的头号大事。以后的事实证明无论是撤地设市还是机构改革,都对潍坊的发展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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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地设市后 区划渐稳定
  从1948年潍县解放开始,潍坊市的行政区划经历了数次变革,“动荡”的区划设置一直持续到1983年,组建潍坊市后,今天的潍坊市才显现出雏形,只是在1992年将五莲划归日照管辖。
  1948年4月潍县解放,潍坊特别市和昌潍区设立。昌潍区辖潍县、益临、安邱、寿光(寿南)、昌乐5县。同年12月,省辖青州市撤销,并入益都县;同时,益都县由省辖改属昌潍区。一年后,潍坊特别市改称潍坊市;原鲁中南区第三专区撤销,其下的安邱、临朐、淮安3县划归昌潍区。
  1950年5月,省辖潍坊市撤销,辖区并入昌潍区;胶东区西海专区撤销,其下辖的昌邑、昌南、潍北3县划归昌潍区;渤海区清河专区撤销,其下辖的寿光、益寿两县划归昌潍区,羊角沟市改区,划归寿光县;淮安县改称潍安县。同年12月,昌潍区改为昌潍专区,时辖14个县。
  1951年1月,昌潍专区下设县级潍坊市。1952年7月,益临、益寿、潍安3县撤销,羊角沟区从寿光县划出单设。1953年8月,潍北、丘南、寿南3县撤销,分别并入潍县、安邱和寿光;临淄县由淄博专区划归昌潍专区。1955年3月,博山县由淄博专区划归昌潍专区;羊角沟区复归寿光县。1956年3月,胶州专区撤销,其下辖的高密、诸城、五莲、胶县、胶南5县划归昌潍专区;莱阳专区撤销,所辖的平度县划归昌潍专区;昌南县撤销,并入昌邑县。1958年10月,胶县、胶南两县划归青岛市;博山县划回淄博专区;潍县、临淄两县撤销,辖区分别并入潍坊市和益都县。1961年2月,胶南、胶县由青岛市划回昌潍专区;同年6月,恢复潍县、临淄两县建制。1967年2月,昌潍专区改为昌潍地区。1969年12月,临淄县划归淄博地区。1976年10月,黄岛由胶南县划出设立黄岛区。1979年1月,胶县、胶南两县和黄岛区划归青岛市。
  1981年7月,昌潍地区改为潍坊地区。1983年10月,潍坊地区撤销,建地级省辖潍坊市,实行市管县体制;原潍坊市和潍县撤销,设置潍城、寒亭、坊子3个区;平度县划归青岛市。此后,青州、诸城、寿光等6个县相继由县改为市。
  1992年12月7日,五莲划归日照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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