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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在利益多元时代,一项涉及公众利益的举措,只有事先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充分吸纳公众意见,才能筑牢公共决策的社会基础,减少失误和偏差。从这个角度讲,“衣冠不整”禁乘既缺乏公众参与,又缺乏良性互动,更难于执行,成为舆论靶子在所难免。 《沈阳地铁乘客须知》最新补充规定:衣冠不整、醉酒等不文明行为者不得进站乘车。有网友质疑新规有歧视弱势群体嫌疑。相关人士解释,此规定中的衣冠不整者,主要指被乘客广泛反映的在地铁中乞讨的人群,并不包括因为其工作等原因造成衣物有污迹的人。 (10月13日《北京晨报》) “衣冠不整”不得进站乘车,沈阳地铁祭出的这记“促文明,创和谐”的“高招”,打击面未免也太广了吧?看这架势,难不成衣服上掉个扣子、翻个领子、撸个袖子啥的,连地铁站都进不去了? 对这则被列入《沈阳地铁乘客须知》第十一条的“规矩”,有网友质疑其有歧视弱势群体的嫌疑,这未免言重了。毕竟,生活中的“衣冠不整”,更多是一种个人素质低下的外在表现,与“弱势群体”并无直接因果联系。但公众既然有此疑虑,显然说明这条规定本身就很值得商榷。再看相关人士的解释,“衣冠不整者主要指被乘客广泛反映的在地铁中乞讨的人群”,既然如此,为何不干脆写成“乞丐禁止入内”?恐怕还是担心被扣上“没人性”、“歧视”的帽子吧? 想做却不敢明说,扭扭捏捏间便鼓捣出“衣冠不整”这么个奇葩的说辞。问题是,连说都说不明白,还能指望公众理解?如此,所谓的解释也只能是越描越黑。敢问,这“不包括因为其工作等原因造成衣物有污迹的人”,又该怎么认定?难道还得安排专人在车站的茫茫人海中逐个打量、询问一番? 话又说回来,如果真是出于“保障地铁运营公共秩序,创造和谐的乘车环境”的目的,意欲禁绝地铁乞讨现象,那只消就事论事,对乞讨行为制定针对性的罚则即可,何必盯着人家的衣服不放?如此做法,岂不恰恰暴露了车站管理方以貌取人的歧视嫌疑?再者,姑且就相信“衣冠不整”影响“公共秩序”的逻辑成立,那些动辄衣着暴露地玩“行为艺术”者又算不算“衣冠不整”?如此“打击一批,放过一批”,岂不乱套? 因为立规初衷与实际操作相背离,沈阳地铁管理方注定只能把自个儿逼进“死胡同”。而在这背后,则是其出台相关规定时太过随意,缺乏严谨。与简单甚至粗暴的“禁入”、“禁乘”相比,如何改进地铁服务和管理水平,是一项考验管理者信心、耐心程度的系统工程。在利益多元时代,一项涉及公众利益的举措,只有事先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充分吸纳公众意见,才能筑牢公共决策的社会基础,减少失误和偏差。从这个角度讲,“衣冠不整”禁乘既缺乏公众参与,又缺乏良性互动,成为舆论靶心在所难免。 从根本上说,在公共交通建设日趋完善的语境下,公众对于出行有了更加强烈的利益诉求。只有努力促成开放、包容、平等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公众的出行才会更有品质、更有保障、更有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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