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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有效遏制商业噪声扰民的发生,切实提高环境质量,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宁静、宜人、健康的生活环境,从9月20日起,市城管监察办开展市区噪声扰民专项整治行动,下发《关于对市区噪声扰民现象进行防治的通知》和《市区噪音扰民现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共400余份,明确规定大中小型商场、超市、卖场等店外设置的宣传喇叭一律拆除,店外宣传活动禁止使用高音音响;流动摊贩使用高音喇叭叫卖的一律予以收缴;宣传车在城区道路宣传一律禁止设置和使用喇叭。要求经营业户自行拆除私自设置的宣传喇叭,逾期未整改的,由市城管监察办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拆除,并根据具体情况停批经营业户6至24个月的商业宣传活动。 截至9月28日,共拆除、扣押音箱、宣传喇叭157件。 (通讯员 李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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