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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显著降低车辆排放物中的含硫量,减少污染 本报综合消息 17日,全省成品油升级工作电视会议在济南召开,安排部署车用柴油的质量升级。记者了解到,我省从明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Ⅳ标准柴油,2018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Ⅴ标准汽油、柴油。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车用成品油升级实施方案》,从2015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Ⅳ标准的车用柴油。”省经信委副主任王信强调,届时省里将组织督导组到各市督促检查。 据了解,成品油升级将显著降低车辆排放物中的含硫量,从而减少污染,改善大气质量,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国Ⅲ标准与国Ⅳ、国Ⅴ标准的主要差别在于油品的含硫量不同。国Ⅲ汽油含硫量不大于150ppm,国Ⅳ汽油含硫量不大于50ppm,国Ⅴ汽油含硫量不大于10ppm;国Ⅲ柴油含硫量不大于350ppm,国Ⅳ柴油含硫量不大于50ppm,国Ⅴ柴油含硫量不大于10ppm。 此外,油品中含硫量的减少可以降低对发动机的腐蚀,减少沉积物的生成量,使发动机更清洁,油品燃烧更充分,从而延长发动机使用寿命,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王信还表示,通过油品升级,提高油品标准,可以形成倒逼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炼油产能,推动炼油企业转型升级。 据调查,到2014年底,山东将形成国Ⅳ汽油1456万吨生产能力,国Ⅳ柴油2830万吨生产能力,加工能力完全能够满足市场需求。2015年1月1日起,所有加油站在供应国Ⅳ标准柴油之日起,要在立式招牌、加油机、购销发票的车用柴油名称后加注“(国Ⅳ)”字样,做到销售价格明码标价。根据要求,置换后的油品价格,应当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要求执行。 油品置换后,不按照规定销售升级油品的行为将受到严格查处。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不得恢复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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