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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开大部制,放权转职能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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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开大部制,放权转职能



原有38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减为36个,下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
  10月20日下午,我市召开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市县两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全面推开,将重点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大部门体制和严控机构编制等方面深化改革。原有的38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减为36个,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整合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由政府工作部门调整为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所有市县两级将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在五大领域推行大部制改革
  据了解,去年我市已先行完成了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工商质监体制改革,调整完善了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管体系,目前,卫生、计生部门整合正在推进。下步我市将按照省里要求,在农业、文化、城市管理领域继续推行大部制改革。
  在农业领域推行“大农业”体制。这次改革将市县畜牧兽医、农机管理机构由政府直属调整为农业部门所属;同时相应整合农业、畜牧兽医、农机等涉农领域执法队伍,充实加强监管力量,实行农业综合执法。
  在城市管理领域推行“大城管”体制。我市市级城市管理领域已于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时完成“大城管”体制改革。这次改革,将重点在县级推行“大城管”体制,把各县市区分散在相关部门的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等机构职责整合到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充实完善城市管理职能,理顺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机构关系,寓管理、执法、服务于一体,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在文化领域推行“大文化”体制。加强文化领域管理与执法统筹协调,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由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文化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改革后,原有的38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减为36个。
将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
  在完成省里“规定动作”的同时,我市还将结合实际,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记者获悉,此次改革主要有三大“亮点”:
  调整理顺市区环保管理体制。这次改革,我市确定将中心城区环保分局由市级垂直管理改为区级管理,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业务上接受市环保主管部门指导。同时,创新生态环保基层监管模式,在县域范围内跨镇街、跨区域设置派驻监管执法机构。
  在县级组建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为整合市场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市场监管水平,我市确定将县市区工商、质监、食药三个政府工作部门整合为一个市场监督管理局。此举将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和检验检测、行政执法资源配备,对实现市场各个领域的统一监管、无缝衔接,打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优良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探索建立综合执法体制。这次改革要求,凡实行大部门体制的领域,要最大限度整合相关部门执法职能和执法力量,切实解决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同时,适应乡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探索在镇街建立综合执法平台,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实行镇域综合执法,逐步建立指挥统一、运转协调的综合执法新机制。
  在优化部门职能设置方面,将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的职责划入市发改委;将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土地登记、海域海岛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市国土局;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整合到市人社局;将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土地交易及矿产资源交易、产权交易、公立医院大型医疗器械采购等交易管理职责和相关机构人员整合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此次改革特别强调,要坚持严控机构限额、严控编制数量、严肃纪律要求等“三严”原则,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在严控机构数额方面,此次改革,明确市级政府机构限额不超过36个,县级不超过24个、区级不超过22个。还要求,要规范机构设置,今后不得在机构限额外自行设立行政机构,不得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同时,部门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的规格要低于其主管部门。现有与主管部门规格相同的机构,要逐步清理规范。另外,从严控制派出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严禁用挂牌子、合署等形式变相设置机构。
  在严控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面,坚持“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确保市级行政编制和专项编制不突破中央和省下达的总额,事业编制不突破2012年底的总量。从严核定部门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严格按规定设置和配备非领导职务。市直部门一般不再配备各类“总师”职务,确需配备的从严控制,其级别与同级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正职相同。
  在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方面,重点强调要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凡是涉及职能调整以及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于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党纪政纪规定严肃查处。
◎市编办
最大限度放权 规范权力运行
  这次改革突出了政府职能转变这一核心,在简政放权、减少微观事物管理、更好发挥市场和社会作用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这是本轮改革不同于以往的一大亮点,这次改革目的就是把该转移的职能转移出去,从根本上解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和权力寻租等问题。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这次改革明确提出“四个减少”:减少投资项目审批、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最大限度激发市场和社会的活力。
  据市编办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市政府已减少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7项,压减率已达14%。按照年内行政审批事项压减20%以上、行政效率提升30%以上的目标,近期还将推出清理压减行政审批事项的一系列举措,最大限度地向市场、社会、基层放权。
  完善政府管理和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里将制定出台加强对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推动政府管理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减少审批、强化监管转变。进一步理顺市区关系,积极探索市、区只保留一个行政执法层级的有效形式。打造管理规范、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力度,鼓励通过合同、委托等多种方式向社会购买政府事务性管理服务。
  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今年年底前市县两级将面向社会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服务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15年全部推开市政府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健全政府内部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扎紧制度“笼子”,确保政府权力规范行使。本报记者 韩镇 本报通讯员 刘文山 李磊
市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1项 方案
1
  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市卫生局的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加挂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
  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和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
  将原由省垂直管理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
4
  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由政府工作部门调整为与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5
  将市粮食局、市物价局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机构调整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机构,副处级规格。不再保留人事、财务等综合性科室;所属单位规格不变,调整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现有领导班子成员保留原职级,新配干部按调整后规格配备。
6
  将市中小企业办公室调整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机构,副处级规格,现有领导班子成员保留原职级,新配干部按调整后规格配备。
7
  将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更名为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规格,不再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合署办公。
8
  将市畜牧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仍为正处级规格。将市农业局所属的农业执法监察大队、市畜牧局所属的畜牧执法监察支队和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所属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整合,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为市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副处级规格,财政拨款。其他所属事业单位由市农业局提出意见后再作调整。
9
  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事业单位,仍为正处级规格。
10
  市国土资源局加挂市测绘地理信息局牌子。
11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加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
三大 亮点
  调整理顺市区环保管理体制
  在县级组建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
  探索建立综合执法体制
  严控机构限额。明确市级政府机构限额不超过36个,县级不超过24个、区级不超过22个。
  严控编制数量。确保市级行政编制和专项编制不突破中央和省下达的总额,事业编制不突破2012年底总量。
  严肃纪律要求。重点强调要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凡涉及职能调整以及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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