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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钢筋,绳索崩开打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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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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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钢筋,绳索崩开打瞎眼



郑先生左眼失明,律师建议起诉雇主、施工方及吊车方
  10月20日,家住奎文区金宝生态花园小区的刘女士向本报反映,她的丈夫郑召海从潍坊南郊钢材市场拉着一车钢筋送到位于昌邑市利民街与都昌路交叉口附近的潍坊华海五金建材市场工地。在卸车过程中,用来捆绑钢筋的绳索突然崩开,致郑先生的左眼受伤失明。对此,律师表示,郑先生可以同时起诉雇主、工地施工方及吊车方三方,通过法律程序获得赔偿。
讲述 到工地送货帮卸车,不料发生意外
  20日,刘女士告诉记者,9月30日下午3时许,她的丈夫郑召海从位于坊子区的潍坊南郊钢材市场拉着一车钢筋送往位于昌邑市利民街与都昌路交叉口附近的潍坊华海五金建材市场工地。郑召海抵达工地后,吊车在卸钢筋的过程中,吊挂的钢丝绳结扣突然崩开,伤到了郑召海的眼睛,导致他左眼失明。
  “你说我们以后该怎么办啊,家里有两个孩子,一个刚升入大学,一个还在读小学,家里全靠丈夫一个人挣钱养家。”刘女士痛苦地说,她丈夫今年已经43岁,眼睛受伤严重,医生诊断已经失明。
  刘女士表示,当天是潍坊南郊钢材市场卖钢材的张老板雇佣她丈夫去工地上送钢筋的。郑召海告诉记者,他拉着钢筋抵达目的地后,在卸货的过程中,一个人让他上前帮忙,就在他上前帮忙将吊车吊钩挂到用来捆绑钢筋的钢丝绳上时意外发生了。“我认为是吊车司机操作过急了,否则不会发生这样的事。”郑召海说,事发后,他被送往医院治疗。半个多月来,已经花去医疗费近两万元。
雇主 建议走法律程序,分清责任再赔偿
  当天,记者与工地施工单位潍坊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取得了联系。“发生这种事,我们也很难过,但是我们单位跟送货司机不存在劳动关系,而且是他主动上前帮忙受伤的,本应该将吊车挂钩挂到钢丝绳上,而他挂的却是打包带,因为他操作失误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齐先生表示,他们建议伤者走法律程序,“应该由我们来承担的责任,绝不推脱”。
  同样,雇佣郑召海送货的张老板表示,他了解到,当时根本没有人让郑召海去干活,是其着急卸车上前帮忙。“出事后,我跟郑召海通过电话,我当时还问过他有没有人让他帮忙,他说没有。”张老板说,“我认识郑召海不是一天两天了,都是熟人,但是这件事牵扯到雇主、施工方、吊车方和他自己多方责任,我建议他走法律程序,尽快划分责任,到时候按照法院判定,给予赔偿。”
律师 可同时起诉三方,以界定划分责任
  当天晚些时候,记者就此咨询了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的董学明律师。董学明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郑召海可以同时起诉三方,通过法律程序来界定和划分责任。”董学明表示。
       本报记者 刘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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