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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被告家属到法院门口讨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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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长电视“吹牛”致村民怒掀公车,二审轻判意在消除对立情绪 去年8月,安徽省荆州乡数百村民,因未见到乡长吹牛的抗旱措施将停在乡政府大院内的三辆公务车掀翻。今年6月,其中5名村民因寻衅滋事罪被判两年至三年的有期徒刑。5名被告人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10月24日上午,安徽省宣城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在罪名不变的情况下,将刑期改为一年三个月至两年。法院认为,5名村民犯罪时有从众心理,主观恶性不深,而乡政府在群众聚集初期有沟通不力、处置不当之处,此案处理应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应致力于消除老百姓和政府的对立情绪。 五村民量刑变轻 10月24日上午,安徽省宣城市中级法院对绩溪村民“聚众冲击政府案”二审宣判,在罪名不变的情况下,将一审法院判处五名村民两年至三年不等的刑期改为一年三个月至两年。 对于量刑变轻,宣城市中级法院陈述了两点理由,五村民归案后积极赔偿乡政府损失,犯罪时有从众心理,主观恶性不深,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理;另一方面,乡政府在群众聚集初期有沟通不力、处置不当之处,此案处理应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应致力于消除老百姓和政府的对立情绪,更多体现刑法的谦抑性和对被破坏社会关系的修复功能。
被告曾请求改判 2013年8月10日晚,安徽绩溪县荆州乡九华村、上胡家等村数百名村民,到乡政府就抗旱设备分配和人工降雨问题进行询问。其间,村民们与乡政府干部发生了推搡,十几个村民还将停在乡政府大院的三辆公务车掀翻。此后,十余名村民被当地公安机关抓捕。 2013年11月,绩溪公安局向绩溪检察院移交起诉意见书,对涉事村民定性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2014年3月13日,在经过一次退补侦查和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后,绩溪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绩溪县人民法院于4月8日至10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6月17日,在未通知被告人家属和辩护律师到庭的情况下,绩溪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胡名红、胡名益等五人两年至三年的有期徒刑,并将判决书直接交给关押在看守所里的胡名红等人。此外,还判处胡小兵、陈新建等五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缓刑两年。五名被判实刑的被告人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 8月19日,宣城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 9月30日,宣城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撤销了绩溪县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作出了上述量刑较轻的判决。10月24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该案。
涉事乡长被调走 荆州乡原乡长胡琦源在聚众事件发生后,一度被传遭停职,直到2014年3月份村民才听说他已调往绩溪县教育体育局担任专职书记。 胡琦源对停职一说表示了否认,他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事件发生后不久,他即被调走。当记者追问聚众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后续采取的措施时,胡琦源挂断了电话。 ◎事件回顾 村民聚集政府掀翻公车,风波持续近三小时 荆州乡地处皖、浙交界的天目山区,山核桃是当地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但从2013年6月起,在山核桃进入果实长成期时,当地却遭受了自1953年以来最严重的干旱,一些山核桃树接近枯死。 2013年8月10日,正忙于抗旱的荆州乡出现了一段插曲。当天下午,上胡家村民胡长友听到有人拿着白铁皮洋箱盖,边敲打边召集村民到乡政府去问话,“乡长在电视上说为抗旱实施了人工增雨,咋不见一滴雨呢?乡长在电视上说分发了100多台抽水机,咋不见抽水机啊?” “乡长在电视上吹牛,乡长在新闻中作秀”,这样的消息传遍了荆州乡十多个村庄。 由于村民们都忙着挑水浇树,第一次只有十来个人到乡政府问话,也没引起太多村民的围观。直到当天19时30分左右,荆州乡突然停电,到乡政府讨说法的村民才越聚越多。 胡长友说,按照村民的生活经验,停电不是常有的事,这就加剧了村民的猜疑:“电是乡政府故意停的,为的是不让当地村民看到绩溪电视台的新闻重播,以免乡长说的谎话被揭穿。” 当天20时左右,数百名村民聚集在政府大院内和大门外,要求乡长就抽水机分配问题和人工增雨问题做个交代,有村民冲到二楼和三楼,挨个敲门找乡长,但乡长始终没有露面,出来说话的是乡党委书记汪军。汪军对村民说,再等十分钟,乡长就会出来。但十分钟后,村民们仍看不到乡长的踪影。其间,有村民与汪军发生推搡,并砸坏办公室的门窗。另有村民在起哄声中掀翻政府大院内停放的三辆公务车辆。 胡长友回忆说,直到有村民发现掀翻的车漏油了,聚集的民众才逐渐离场。这场由乡长新闻讲话引发的风波前后持续了近三个小时。 乡长电视新闻中“吹牛”,事后没人出面解释 事后,村民们都把这起风波归因于乡长在电视新闻中说了谎话。荆州乡原乡长胡琦源在电视上到底说了什么?这场风波又是怎样发酵的呢? 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记者找到了2013年8月9日的绩溪新闻。在这段时长近14分钟的新闻中,第12分钟出现了胡琦源接受采访的画面。针对荆州乡的旱情,胡琦源指出乡政府采取了五条抗旱措施,其中一条就是:“全乡投入抗旱抽水机100多台,乡政府组织投入汽油抽水机20余套。” 这正是村民们指责乡长谎话的片段。胡长友说,村民们根本没有见到抽水机,据说确实有一些抽水机,却分给了乡干部自己的家属、村干部和当地饭店的老板。 另外,在今年2月18日,荆州乡政府在行政诉讼的庭审中举证:全乡实际借出汽油抽水机15台,水泵25台。两项加起来也不过40台,远少于胡琦源在电视新闻中所说的120多台。 人工增雨一事虽然在电视新闻中没有提及,却出现在事发当天荆州乡政府张贴的《致全乡人民的一封信》中,这封信被村民们作为政府说谎的证据保存至今。 记者走访上胡家村、柯子山村、杨村坞村,多位村民向记者证实,荆州乡当天根本没下雨。 “本来一点事都没有,就因为乡长说了假话,村民们才有不满的情绪。”胡长友说,在村民聚集问话期间,哪怕有一个乡干部站出来做出类似“抗旱设备正在调配,人工增雨后续工作正在展开”的表态,也许就不会出现后续的打砸风波。 警方最初以涉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抓捕村民 2013年8月13日,宣城官方对此事初步调查后做出通报,事件发生的原因是:荆州乡停电后,有人散布政府“有意停电”的谣言,鼓动群众围堵政府,并制造混乱,掀翻停放在院内的公务车辆。 宣城官方在通报中还要求有关部门迅速查明事情真相,分清责任,对个别有过激行为的人员加强说服教育工作。 事发半个多月后,绩溪县派出130多名警力到村里抓捕涉事村民。 8月27日凌晨4时,十来名警察来到上胡家村,将睡梦中的胡名益抓走,当天下午,警方到他家中送来一份“刑事拘留书”。 当天和胡名益一起被抓的共有五人,罪名都是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8月29日,杨村坞村的胡名红也被警方带走。此后,还有五六名村民主动自首。 胡名红的姐姐回忆说,事发当晚,弟弟正在歇凉,一村民打电话叫他去乡政府看热闹,他骑了摩托车就出门,母亲还在背后吆喝着劝他不要去,但没有劝住。胡名红的姐姐说,弟弟在当晚并没有参与掀车,只是在楼上走廊里推阻了前来劝阻的乡干部和派出所民警。 一个多月后,胡名红、胡名益等人被关押到绩溪县看守所。
◎相关新闻 囚车游街 千人围观 近日,湖南岳阳市华容县召开公捕公判大会,会上数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公开拘留或公开逮捕,数以千计的群众观看了这一活动。有网民认为,此举有利于震慑犯罪行为,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但更多网民则表示,公捕公判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是典型的“人治”思维。
震慑犯罪行为 记者了解到,近日湖南岳阳市华容县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公开拘捕公开宣判犯罪嫌疑人,并让他们挂着牌子站在“囚车”上游街示众。 据湖南华容县政法委介绍,10月17日,华容县公安机关对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万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宣读了公开刑事拘留的决定。县检察院检察长杨晖宣读了对涉嫌抢劫罪犯罪嫌疑人毛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的决定,引来现场近千名群众围观。 据悉,类似的活动在华容并非首次。湖南部分县城也曾多次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宣判,并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师生观看。也确实对当地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类似偷盗、抢劫等违法行为有所下降。 有违法治精神 有网友认为,对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进行公捕公判可以起到威慑作用,有利于减少犯罪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与财产安全。而也有网民指出,即使是罪犯和犯罪嫌疑人,他们的人权也应被尊重。 有网民质疑,在当地公检法干部应该知道这种“公捕公判”的做法有违法治精神,可是为什么还要年年继续?“公捕公判”、“游街示众”是否基于“领导意志”? 不能牺牲人权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我国1988年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曾联合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明确指出: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必须坚决制止。 相关法律人士认为,华容县此次举行的“公捕公判”大会,明显违反了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相关规定,也是对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的通行规则的无视。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尹富强律师认为,这些参加公捕公判大会的嫌犯就算之后被判有罪,仍合法享有人格权。而未经判决仅是犯罪嫌疑人及被告,办案机关对其进行公捕公判有侵犯犯罪嫌疑人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之嫌。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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