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综合消息 “广州红会的‘救命钱’,原来躺在银行大吃利息啊!”广州市红十字会社会急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下称救命钱)日前爆出“2013年度利息收入高达191.85万元,而年度救助支出总额为160.68万元”的消息后,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为了缓解贫病困难市民的医疗负担,1998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设立“救命钱”,于2002年6月17日正式启动。广州市红会专职副会长欧阳炳惠介绍说,“该笔资金,最初由广州市政府拨款800万元,各区县拨款400万元,加上红会历年募集到的1400万元社会善款成立和运作起来的。”当年,资金领导小组还制定了运作方案:每年拿出全部的利息和上一年募集善款的50%进行救助。 “救命钱”的主要救助对象,是广州市区内因突发意外事件造成危及生命的伤害,需紧急抢救,无经济支付能力又无其他渠道解决急救期间基本医疗费用的伤病员。 迄今运营12年来,除了2004年12月将每人救助金额上限5000元提高到上限7000元,此后十年未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