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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长沙11月16日电 记者16日从湖南省衡阳市了解到,衡阳公职人员猎杀村妇事件查处有了最新进展,除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蒸湘区分局员工肖卫东自首外,其余参与打猎的10人身份,以及乘坐车辆等情况已经查清。 经查,11月9日上午,肖卫东、李某禄、颜某冬、刘某国、何某生、何某正、徐某阳、周某平、欧阳某、谭某林、肖某华等11人分乘3辆汽车前往衡东县高湖镇羊角村打猎。 当天中午12时许,11人到达衡东县高湖镇羊角村地段,肖卫东发现前方约20米处的柴草中有黑影晃动,以为是野猪,遂用双管猎枪(系欧阳某所有)朝黑影开了一枪,致使正在树林里捡拾茶籽的罗运英死亡。 经法医鉴定,罗运英左面部孔状裂创,左颈后部、右上胸部贯穿创,左上胸外侧部孔状裂创,符合霰弹枪一枪射击特征,致罗运英双肺破裂,急性大出血死亡。经调查、审讯证实,除肖卫东开了一枪致罗运英死亡外,其他人没有开枪。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卫东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衡东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衡东县公安局已依法对欧阳某等10人进行了传唤,对欧阳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一案正在作进一步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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