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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开征“扬尘费”没有错,但这与“尘埃落定”完全是两个概念。如果做不到专款专用、透明化运作,“扬尘费”就有可能成为“排污许可费”,使违规企业乱排污“合法化”。如何让减尘理念入肺、入脑、入心,才是“扬尘费”的职责所在。 广东省广州市或将开征“扬尘费”,向施工工地征收扬尘排污费,以经济杠杆的环境管理手段促进广州大气污染整治。近日,征收建筑施工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听证会在广州市环保局举行,到会的14名听证代表无一人反对广州征收“扬尘费”。广州市环保局方面表示,预计每年能征收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4500万-5000万元,VOCs排污费约660万元。 (本报今日A24版) 据来自广州市环保局的数据,去年该市建筑施工工地排放的扬尘达60万吨以上,占到当地PM2.5总量的10%,成为大气颗粒物的主要来源之一。由此,从减轻环境污染的角度,拿扬尘开刀,无疑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再看广州祭出开征“扬尘费”这招,虽然听证代表并不反对,但想到以往诸多的以罚代管式治理,每每流于“烂尾”的结局,难免让人不那么放心。 其实,在征收“扬尘费”这件事上,广州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在其之前,上海、江苏和河南等地,已有多座城市开始征收。但实际效果又如何呢?以江苏南京为例,“扬尘费”征收多年,但扬尘排放量却仍是一路看涨。为此,相关部门在今年把“扬尘费”由每平方米施工面积0.24元/月一下子提到了1元/月。老实说,这种试图靠“量刑加重”遏制污染事态的办法,已然落入以罚代管的俗套,预期实在难言乐观。 显然,南京的先行先试并不出彩,甚至很不光彩。对于跃跃欲试的广州来说,其中的教训没有理由不吸取。而这其中至关重要的,便是“扬尘费”征收和使用的透明度问题。不得不承认,对于“扬尘费”征收标准的划定,费用的用途和征收总量,最终是否都为治污所用等,这些公众有权知晓的问题,却都像蒙着一层扬尘。如此,一旦失去社会监督,随之难免会有暗箱操作甚至滋生腐败的嫌疑,空气中依旧弥漫的扬尘便是最好的“物证”。 说到底,开征“扬尘费”并没有错,但这与“尘埃落定”完全是两个概念。如果做不到专款专用,无法透明化运作,则“扬尘费”就有可能成为“排污许可费”,进而使违规企业乱排污“合法化”,其实际效果也不过是止沸扬汤,与初衷背道而驰。所以,关键不在于该不该收费,而在于收取的费用拿来干什么,来龙去脉是不是透明了,是不是用在治污上了。 事实上,保护环境更应以预防为主,至于污染后的各种罚款,不过是无奈之举。对包括环保部门在内的全社会而言,在这点上切忌本末倒置。此番听证代表无人反对征收“扬尘费”,其实是公众越发认识到环境对于社会发展的价值的民意表达,这绝不应该成为有关部门论证收费合理性的“免死金牌”。 如何通过公开透明的专款专用,说服公众开征“扬尘费”不是为了罚款而罚款;如何切实让企业感到排污代价的沉重,进而从源头上“尘埃落地”;如何让减少扬尘的理念入肺、入脑、入心,才是“扬尘费”的职责所在。只有这些都透明了,天空也才会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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