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大河报》报道 今年7月4日深夜至7月5日凌晨,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留庄镇谭庄村任庄组村民汪某,在村头附近的河沟里逮了87只蟾蜍。因非法狩猎“三有”野生保护动物——蟾蜍的数量超过50只,汪某于7月17日被依法逮捕,7月29日被确山县检察院依法起诉。近日,法院认定汪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 办案法官说,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据悉,汪某是我国因逮癞蛤蟆不足百只被定罪的“第一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