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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照明灯电费底该咋交?
201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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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照明灯电费底该咋交?
  高新区福海花园小区楼道公共照明。



无论是业主凑钱交费还是纳入物业费,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小区楼道内的照明灯给居民带来了极大的方便,而由此产生的费用则备受关注。12月1日上午,记者采访了解到,城区不少小区的楼道照明费都是由业主自己承担,费用各不相同;但也有一些小区的业主表示楼道照明费用是由物业承担的。楼道照明费到底该由谁承担让不少业主摸不着头脑。潍坊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按2012年起施行的《潍坊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费用包含在物业费中,但该办法实施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按该办法规定执行。
居民反映
楼道照明费还得业主凑
  12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高新区金华苑小区,居民张女士表示,他们在该小区住了近10年了,楼道照明费一直由居民共同承担。
  “每栋楼都有一个人负责收电费,楼道没电了,我们就把钱交给那个人,由他负责去物业买电。”张女士说,一年也就交一两次,每次在10元左右,一年的花费只有20元左右,钱并不多,但总感觉这部分费用不应该由业主承担。
  “楼道属于公共区域,按理说楼道照明的费用应该包含在物业费里,但是这么多年了,这部分费用一直是由我们业主承担。”金华苑小区居民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也曾去问过物业,但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想让物业承担也可以,但是物业费得有所上调。
  “上调物业费的话,我们还不如选择自己凑钱交楼道照明费呢,一年也就用20元左右的电。”刘先生说。

记者调查
无论咋交,都从业主身上出
  记者走访城区多个小区发现,不少小区的楼道照明费都是由业主自己承担,而且所需费用数额差别还不小。
  家住奎文区江山帝景小区的李女士表示,自己小区五六个月就要交一次楼道照明费,一次交20元。“有时候下班回来,楼道里黑漆漆的,怎么跺脚灯都不亮,那就是没电了。第二天单元楼安全门上就会贴出通知,告知我们楼道已经没电,让我们每户凑20元交到楼道一个相关负责人那里,再由他统一去物业买电。”李女士说,每次交费时心里也犯嘀咕,楼道属于公共区域,照明费应该包含在物业费里,已经交了物业费,为什么还要单独交楼道照明费,而且也不给任何收费凭据。
  “楼道照明费一直是我们自己凑钱,一次交50元,一年交一两次。”家住奎文区舜都花园小区的刘女士说,“没电的时候物业会通知我们交钱,物业统一买完电后会贴出通知,告知大家一共交了多少钱,买了多少电。”刘女士说。
  在采访过程中,家住高新区东方世纪城小区的高女士则表示自己从来没有交过楼道照明费。“楼道照明费不是应该包含在物业费里吗?还要单独交吗?”高女士说。
  家住奎文区祥瑞家园小区的赵先生也表示,自己从来没交过家庭用电之外的其他电费。“楼道照明费不应该由业主交,都包含在物业费里了。”赵先生告诉记者。
  家住奎文区水岸华庭小区的张先生也表示自己从来没有交过楼道照明费,这部分费用是包含在物业费里的。
  “羊毛出在羊身上,我们不用交照明费,但是物业费也高。那些需要业主自己交照明费的小区,物业费相对低一些。不管怎样,这部分钱都是出在业主身上。”张先生说。
物业说法
不签新合同是尊重业主意见
  随后,记者联系到奎文区金华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10年来,小区物业费一直保持在0.4元/每平方米的价格,一直没涨过。
  “按新的规定,从2012年开始公共用电也要求包含在物业费里,这样我们只能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一点物业费。我们多次与业主委员会协商,他们都希望按照老办法,保持原合同中的物业费不变,楼道照明费仍由业主自己凑钱。”该工作人员说,按新的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物业费可以在每个服务等级对应的物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这么多年来,小区物业费从来没涨过。小区居民更愿意保持原来的合同不变,自己凑钱买楼道公共用电。
  “2012年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说明了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的费用包含在物业费里,但施行新办法的前提是原有的合同废弃并签订新合同。”高新区锦光公寓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按现在的政府指导价格,带电梯住宅的物业费价格为1.35元/平方米,而他们小区物业费一直是1.15元/平方米没变过。
  “我们和业主协商过,适当提高物业费,并把公共用电包含到物业费中,但业主们更喜欢原来的收费办法,也不同意签订新合同。”该工作人员说,业主交物业费的积极性本来就不高,他们也担心涨了物业费,业主更不愿意交钱了,也就保持着原来的合同没便,没再签过新合同。
  “每栋楼的业主轮流交费,轮到谁家谁就交50元的电费,用完了下一个住户再交。”高新区福海花园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说,这么多年来,小区一直是这种模式。
相关部门 签订新合同后不需再交楼道照明费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到潍坊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2012年起我市施行的《潍坊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成本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费用和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以及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等多种费用。
  “楼道照明产生的费用应该属于规定中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费用,是包含在物业费里的。”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但是《潍坊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也明确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尚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按本办法规定执行。”该工作人员说,按照老的收费管理办法,这部分费用是不包含在物业费里的,物业既可以统一收取,也可以让小区业主自愿凑钱交费。
  “由于物业服务合同都是物业和小区居民签订的,一些小区目前仍存在收费情况,很有可能是双方仍旧使用着原来的合同。小区业主存在疑问可以查看和物业签订的合同,如果合同没到期,则需要继续施行老办法。如果合同到期,签订新合同后物业还让业主自己交楼道照明费,可以到相关部门反映。”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文/图 本报记者 李早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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