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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收费是否“越级”了
2014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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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收费是否“越级”了



  本报讯 12月4日,拿到新房子钥匙不久的李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了一件烦心事,他所在的奎文区新华国际小区的物业公司是三级资质,但收费却按照二级标准收取,因此,他怀疑该小区物业收费超标。
  “三级物业公司应该按照三级标准收费才对,但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怎么按二级标准收费呢?”李先生说,他于去年在奎文区北宫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处的新华国际小区,购买了一套高层住房。今年11月30日,物业通知李先生缴纳近2000元的物业费,按照1.36元/平方米收取。
  李先生表示,该小区的物业潍坊天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三级资质,但三级物业收费标准的基准价格为1元/平方米,浮动范围为0.8元/平方米—1.2元/平方米,1.36元/平方米的物业费是按二级标准收取的。
  潍坊天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张经理表示,该物业公司早就在奎文区物业办备了案,虽然是三级的物业资质,但该小区规划的绿化面积却达到34%,而且按照二级标准提供物业服务,所以物业费是按照二级服务标准来收的。
  奎文区物业办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三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指的是可以投标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公司,收费标准是按照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划分的5个服务等级,三级资质物业公司也可提供二级服务,因此,该物业公司收费合规。但工作人员也表示,收费价格需物价部门核准。
  奎文区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应先在核准通过并公示后方可收费,但新华国际小区的基础配件和人员等配套设施没有完成,目前无法核准。    (记者 陈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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