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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李少红在微博中发声明,称要状告网络剧《盗墓笔记》的五大出品方。李少红表示,《盗墓笔记》在未与北京荣信达影视艺术有限公司签订合约的情况下,违规使用其旗下艺人杨洋作为该剧主演,对此行为提出严重抗议,并对该剧五大出品方提出法律诉讼。杨洋方面则表示今年4月已与北京荣信达影视艺术有限公司解除合同,此次是以个人身份签约。
李少红一状告五家 网络剧《盗墓笔记》由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道行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南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出品,已于近日杀青。 剧中出演小哥张起灵一角的杨洋是李少红一手挖掘的艺人,因饰演《新红楼梦》大宝玉而成名。早在《盗墓笔记》开拍之前,便传出杨洋欲与李少红的北京荣信达影视艺术有限公司解约,转投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消息,但解约的进展程度如何,并未向外界公布。据业内人士透露,从《盗墓笔记》开拍至今,杨洋的经纪事务一直都在由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打理,此番李少红突然发声明状告《盗墓笔记》五大出品方,也让人猜测杨洋是否与老东家并没有完成解约,属于违规参演。 杨洋称早已是自由身 12月4日下午,盈科王军律师在微博上代杨洋发表声明,对此事作出澄清,表示杨洋已于今年4月底向北京荣信达影视艺术有限公司发函解除了双方经纪合同,此后以个人身份签约演出。 声明澄清内容如下:杨洋于今年4月28日已向北京荣信达影视艺术有限公司发函解除了双方的经纪合同。杨洋此后参演影视剧均以其个人身份签约出演,与任何主体无关。4月底,杨洋已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合同解除事宜,裁决亦应于近期做出。 截至发稿,记者始终未能拨通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的电话。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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