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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坚称投毒只是恶作剧
中学围墙倒塌致五人亡
201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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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坚称投毒只是恶作剧
  庭审现场。



复旦投毒案昨二审,审理历经逾13个小时,将择日宣判

  “我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而且我要澄清一个事实,我在投毒后对水进行了稀释。”复旦投毒案二审庭审以被告人林森浩的变供开始。8日上午10时,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庭审持续了一天,控辩双方围绕三大焦点问题展开法庭辩论。12月8日23时30分左右,历经逾13个小时的审理,复旦投毒案二审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是“玩笑”还是故意杀人
  庭审中,林森浩坚称自己并没有杀人的动机,在饮水机投放二甲基硝胺试剂是因为愚人节前,听黄洋在聊天中想到了一个整人的方法。因平时和黄洋时常也会开玩笑,所以有了整人的念头。
  一审判决后,林森浩在上诉状中也表示,判决书认定的“被告人林森浩因琐事对黄洋不满,逐渐对黄怀恨在心,决意采取投毒的方法加害黄洋”的事实错误。他称,实质上只是出于愚人节捉弄黄洋的动机而投毒,没有杀害黄洋的故意。林森浩澄清说,投毒只是为了看黄洋会有什么应对态度,而不是为了知道这些试剂会对黄洋身体造成何种伤害,自己对投毒后的饮水机中液体进行了一定的稀释。
  对于公诉方质疑的“知道黄洋住院后为什么不采取措施?”林森浩表示是因为没有勇气,“当时有点不敢面对,考虑得太乐观了,在我被关到看守所之后,我还一直以为黄洋会出来。”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当被问到对黄洋父母想说什么时,林森浩一度情绪失控,低头痛哭。“我是一个很‘空’的人,我没什么价值观。”林森浩说。
  黄洋父亲的诉讼代理人则认为,林森浩的行为具有故意性,证据包括:2013年3月初及3月下旬,在黄洋提出愚人节整人之前,林森浩不仅上网查了二甲基亚硝胺,还查了“二甲基亚硝胺味道”“二甲基亚硝胺中毒怎么办”等,应该能够据此判断其主观心态。检方还认为,二甲基亚硝胺溶于水、易挥发的特性与浓度有关,毒物能在实施投毒10天后仍被检出,是因为浓度比较大,也能证明其投毒存在故意。
  林森浩的辩护律师表示,林森浩去查二甲基亚硝胺的行为正说明,他对这种毒物毒性不了解。辩方称,黄洋毒发后,林从未透露过黄为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这“不能原谅,但可以理解”,作为一个学生,林森浩这一行为“可以说还是符合人之常情的”。对此,公诉方回应,这个证据佐证了林的行为具有故意性。
   毒物是否是“二甲基亚硝胺”
  黄洋是否被毒死?究竟被何种物质毒死?成为投毒案二审辩论的另一个焦点。林森浩的辩护律师提出,林森浩获得的毒物二甲基亚硝胺系非法制作,“按照书本上的方法做的,又放置了那么多年,林使用的时候,它还是不是二甲基亚硝胺?”
  辩护人称,林森浩投毒所用的二甲基亚硝胺,在2011年一次大鼠实验中的实验结果显示,当时的毒性就低于国家标准,按照事发时水桶中1200毫升的水量计算,黄洋喝下去的绝对不到致死量。辩护人在庭审中多次要求检方出示关键证据质谱图,检方未予回应。
  “只有定性,没有定量。”辩护人称,检出二甲基亚硝胺的证据经过多人的手中才到了公安人员手中,即便是医学专业人员,但也很难保证证据的纯粹性。
  对此质疑,检方称,三份质谱图比对证明毒物是二甲基亚硝胺。同时检方否认故意不提供质谱图的说法,并认为黄洋的致死量没有精确数据,因为不能拿人来做实验,因此定量检测没有意义。
  同样一份尿液,两个化验机构对黄洋尿液的化验结果却不相同: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是黄洋的尿液中含有二甲基亚硝胺,而上海市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则没有检出。对此,检方以证人证言称,两个机构检测方法不同,所以检测结果有出入属于正常。
    黄洋死于中毒还是肝炎
  在复旦投毒案二审质证的第三阶段,林森浩辩护人质疑“黄洋的死亡是不是还有其他原因?”,并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法医胡志强到庭。
  上海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委员会专家作为鉴定人,表示黄洋死亡原因鉴定为:符合二甲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
  胡志强在法庭上则提出,黄洋死亡原因是爆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致急性肝坏死,多器官衰竭死亡。其次,根据目前检测报告,认定黄洋中毒致死缺乏依据,而通过病理检测,确定死亡性质是中毒并且是特定二甲基亚硝胺中毒,是“不客观不科学的”。
  对于胡志强做出的相关结论,检方从法医胡志强的专业资质、出具的相关检验报告引用的相关学术论文、动物实验和人体之间是否有差别等,提出了质疑。
  检方同时认为,胡志强的结论主要依据的是文书、报告等,没有参与尸体解剖。“能不能认为你对原来的尸检过程获取的证据是认可的,只是不认可它的结论?”“如果你连尸检获取的证据也不认可,你再根据它出具结论,你不觉得是矛盾的吗?”
  法官当庭表明,胡志强所说的内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鉴定意见,应该作为对鉴定意见的质证意见,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案情回顾
  2013年4月1日
  黄洋出现身体不适,入院后,病情加重。
  2013年4月11日
  警方在黄洋的寝室饮水机中检测出有毒物。次日,林森浩被刑拘。
  2013年4月16日
  黄洋身亡。
  2013年4月25日
  林森浩被逮捕。
  2013年11月27日
  案件一审开庭。
  2014年2月18日
  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判处死刑。
  2014年12月8日
  案件于上海高院二审开庭。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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