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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纠纷,潘粤明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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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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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婚变与董洁经纪人结仇
两年纠纷,潘粤明胜诉



  12月15日,有媒体报道,因为和董洁婚变,潘粤明与对方的经纪人“结下梁子”,这一跨越两年的纠纷如今以潘粤明胜诉为终结。不过截至发稿,被告并未对判决结果作出反应,该判决还未执行。而董洁方面也未作出任何回应。

回顾 董洁经纪人发声明斥潘粤明嗜赌
  2006年,潘粤明董洁因出演电视剧《红衣坊》而相熟相恋。2008年9月26日,两人低调举行婚礼。2009年2月,董洁顺利产下一个男婴。
  2012年10月19日,知名博主“八掌柜”爆料董洁和潘粤明两人已经分手。另有爆料人称董洁与王大治已经偷情2年。10月20日,微博账号“董洁焦点资讯”发布了标题为《董洁工作室致所有关心董洁的朋友》的微博,其中公开指责潘粤明曾经抹黑董洁与其他男子有染、谋取私利、嗜赌成性、粗暴无礼、欠债,对家庭和孩子不管不顾,导致二人分手。而后,董洁经纪人任佳莺转发此微博。该条微博在网络上迅速被传播,网友纷纷将矛头指向潘粤明。
  次日,潘粤明在个人微博上对该言论进行了澄清,称对于感情问心无愧,爱家爱孩子。但事件并未因此结束。
  随后几日,《申江服务导报》对任佳莺进行了采访,10月24日,“董洁指责潘粤明嗜赌、抢房、抹黑老婆……”的文章并以整版报道的形式出现在《申江服务导报》中,并引起国内众多媒体争相转载,事件再次被扩大化。

结果 潘粤明被侵犯名誉权,被告须公开道歉
  2012年12月,潘粤明委托律师起诉董洁经纪人任佳莺、上海申江服务导报社有限公司,状告其侵犯名誉权,要求任佳莺删除微博及相关网站内容,《申江服务导报》公开对不实报道进行澄清,并要求两被告在网络、平面媒体进行致歉。经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判定任佳莺、《申江服务导报》侵犯了潘粤明的名誉权,应对其公开道歉。但两被告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14年11月下旬,法院驳回了任佳莺与《申江服务导报》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记者了解到,目前,终审判决书下达已一周有余,但任佳莺、《申江服务导报》均未按判决要求进行澄清道歉。根据判决,如两被告拒绝履行道歉义务,法院将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在指定的全国发行报刊上刊登判决,刊登费用由两被告负担。
  前段时间,有传言董洁和潘粤明复合,但潘粤明公司的宣传总监表示:“都是胡编乱造。”潘粤明好友则透露“复合几率很小,潘粤明现在还很伤心”。之后,董洁也澄清复合消息纯属网友捏造,直言二人感情早已翻篇,再无复合可能!董洁说:“我现在和孩子生活的很幸福,和潘粤明已经没有复合这样的可能性!”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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