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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对此前WCBA联赛四川队与浙江队比赛中出现的打架事件,中国篮协12月16日在其官网上公布了对涉事球员和俱乐部的处罚决定,两支球队共有23人遭到不同程度的禁赛处罚,两家俱乐部共被罚款51000元。 中国篮协在处罚通知中称,2014年12月14日,2014-2015中国女子篮球联赛的主场巡回赛(成都赛区)四川金强对阵浙江稠州银行的第四节比赛中,因浙江队13号队员故意将快攻上篮的四川队12号队员推倒,裁判员在判罚浙江队13号队员取消比赛资格犯规后,双方队员发生了打架事件,该事件给联赛造成了重大的恶劣影响。 经联赛监评组专家分析认定和联赛委员会常委审议通过,为严肃联赛纪律,中国篮协根据《中国女子篮球联赛纪律处罚规定》(以下简称处罚规定)第二章第九条之规定,给予四川队龚芳竹、冯帆、曹蓓蒂、吴思旸,浙江队单婉丽、董雪梅、朱启震、厉金俊8人停赛五场的处罚,并核减四川金强俱乐部、浙江稠州银行俱乐部联赛经费各3000元。 根据《处罚规定》第二章第十条之规定,给予四川队李新一、郭晓晨、杨佳等15人停赛一场的处罚,并核减每人所在俱乐部联赛经费3000元。 鉴于以上处罚的结果,中国篮协核减四川金强俱乐部联赛经费共计24000元,核减浙江稠州银行俱乐部联赛经费共计2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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