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媒体12月16日披露了1996年“呼格吉勒图冤杀案”的部分办案者名单。内蒙古高院方面就此案表示,实事求是,有责必究,有错必罚。 根据《呼和浩特晚报》1996年4月的一篇报道线索,当时参与办案的部分警员包括:时任呼和浩特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的冯志明、刑警队长刘旭、刑警队副队长任俊林、赵月星等人。 公开资料显示,当年案件侦破后,包括冯志明在内的许多警官,因为“迅速破获大案”获得从二等功到通报嘉奖的表扬。在当年的呼和浩特“严打”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上,刘旭、任俊林均获得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