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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微信上一则“2015年1月1日起,原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面停售,原保障不变情况下,每万元保额费率上调48%”的消息被纷纷转发。12月16日,记者咨询我市几家寿险公司,他们均都表示没有接到重大疾病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停售和保险费率上调的文件。 17日,家住高新区金马怡园小区的陈女士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这则保险费率要上调的消息后,难辨真伪向记者发出求助。“保险费率一下上调这么多,对我们还些准备买保险的人来说,这样的消息还是很具有吸引力的。”陈女士说,如果消息准确,她准备这几天就去保险公司咨询一下投保的事情。 当天,记者就此咨询了我市的几家人寿保险公司,得到的都是否定回答。中国人寿潍坊分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收到过关于停售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保险的通知,保额费率上调的文件也没见到。 太平人寿潍坊中心支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她在微信上也看到过这则消息,不过里面提及通知下发单位为大连保监局,并不是全国范围的,所以,至少目前在潍坊没有见到相关文件。 记者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网站上也未查询到相关文件。而山东保监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这条消息不是官方发布的,而且他们也没有收到过这样的文件。 记者注意到,这则消息中附带着一张标有“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管局(辽保监公告105)”字样的图片,图片上落款单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网上关于费率上调的信息完全是虚假消息,他们正准备发布消息进行辟谣,“网上传的那个文件不是我们这里发的,连落款的公章都是伪造的,我们这里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但是网传的公章上写的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我市一位从事保险工作的王先生表示,“寿险有上千种,不同的保险公司有不同的叫法,不可能统一上调48%,这很有可能是网友断章取义,或是某些人到了年底为了推销保险,故意发布的一些虚假消息。” 本报记者 窦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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