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报道 12月18日10时20分许,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番禺“4·28”一家6口遇害案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苏永胜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家属9.8万余元。 法院判决认为,苏永胜一进屋就用羊角锤试图打晕躺在沙发上睡觉的受害人,先采用暴力手段,杀人后清理现场时再劫取财物,符合检察机关提起的抢劫罪的定性。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