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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以来,青州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以实施精细化管理为主线,加强执行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打造“阳光监察”。 一是梳理交通监察工作,确立超限治理、运政监督、法制和案件审理、综合协调和考核四条工作主线,对每条主线分环节分别实施控制,杜绝处罚的内部人为控制。 二是聘请社会监督员,对交通监察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征求对交通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听取管理相对人的评议。 三是在执法车辆上安装GPS监控系统,解决对道路畅通干扰大、执法部门多的问题,消除执法力量不足、监控不到位的矛盾。 四是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将管理相对人违法事实和法定处罚范围分别进行对应细化,使执法人员在规定标准内实施自由裁量权,有效杜绝了处罚随意性大和处罚裁量畸轻畸重行为,确保交通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记者 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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