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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本报讯 12月18日,记者从市统计局了解到,2014年11月份,我市市场价格小幅上涨,运行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下简称CPI)环比上涨0.4%,同比上涨1.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同。1月份至11月份,我市CPI累计上涨1.2%,低于全省及全国同期平均水平。 数据显示,11月份,我市CPI环比上涨0.4%,较10月份扩大0.4个百分点,涨幅与去年同期持平;同比上涨1.4%,涨幅与10月份持平,较去年同期收窄0.9个百分点。 就环比情况看,列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统计范围的8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有2类上涨、5类持平、1类下跌。价格上涨的有食品类、衣着类,涨幅分别为1.4%、0.2%;烟酒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居住类价格与上月持平;下跌的为交通和通信类,幅度为0.5%。就同比情况来看,有7类上涨、1类下跌。除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跌外,其余各类均小幅上涨。各类涨幅分别为:食品类1.3%,烟酒类0.2%,衣着类2.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0.7%,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0.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1.6%,居住类3.0%。 食品类价格有涨有跌,但总体是上涨的,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和出厂价格是小幅下跌。11月份,食品类价格环比上涨1.4%,涨幅较上月扩大1.5个百分点;同比上涨1.3%,较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收窄5.2个百分点。列入食品类统计范围的16个品种,环比价格有6类上涨,7类持平,3类下降;同比价格有10类上涨,1类持平,5类下降。 (记者 齐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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