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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2月21日,在奎文区东风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附近一家单位工作的王女士说,日前她从网上购买了一个隔尿垫,等了多日都没收到快件,之后她查询物流详情得知,快件于15日就已被签收,但她连通知电话都没接到。韵达快递员称把快件放在了传达室,但王女士却没有找到自己的快件。 王女士说,19日,她查询了物流详情,让她感到意外的是快件已于15日被签收,但这期间她从来没有接到过快递员的电话。“通常快件到了,快递员都会打电话通知我。”王女士说,发现快件被人签收后,她在传达室也没找到自己的快件,所以她怀疑自己的快件被弄丢了。 王女士只能再联系快递员,快递员说他已经将情况上报了公司,需要王女士亲自去公司办理挂失手续,然后公司再进行赔偿。但王女士无奈地说:“我买的东西也就30元,我从家里到他们公司又得花30元的油费。”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说:“没有经过收件人的同意,就把快件放到了别处,或是给了快递单之外的人,肯定是不行的。而且就算收件人同意他人代收,快递员事后也得履行告知义务,告诉收件人快件在哪里。”王建华表示,在没有经过收件人同意或是没有告知收件人的情况下,快件丢失了,快递公司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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