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 采取支付临时工劳务费和虚增合同价款的方法,多次从学校骗取科研经费共计70.5万元,北京师范大学原教授张立新近日被北京一中院终审以贪污罪判刑11年。 法院查明,张立新有两项贪污事实,涉案金额共计70.5万元: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张立新利用职务便利,以支付临时工劳务费的名义,分17次从北师大骗领科研经费人民币25.5万元。2011年3月,张立新从中国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骗取科研专项经费人民币45万元,后使用部分赃款购买越野车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