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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1月5日,温州中院对温州立人教育集团董顺生等7人近50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一审宣判。该案超“吴英案”案值7.7亿元的5倍多。 被告单位立人教育集团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董顺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夏尉兰、章晓晓等六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六年至二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20万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全部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发还受害人。 据了解,此案是温州市迄今为止最大的非法吸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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