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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月8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了解到,我市2月4日起施行《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险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力争到2017年,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全市保险深度达到4%,保险密度达到3000元/人;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针对小微企业保险,《意见》要求加强政银保合作,利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小微企业、创业者和农户等小额贷款人提供信用增级,实现“无抵押、无担保”融资。当地财政可建立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超赔风险准备金,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进行保费补贴或奖励。 开发支持科技产业发展的新型保险产品,为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和融资提供全方位保险支持。鼓励保险公司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小微科技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记者 齐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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