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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云的女儿王倩看着手机中母亲的照片泣不成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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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1月7日上午,在山西讨薪致死的农民工周秀云家属与实名公益律师签订了委托书;下午,律师与几名被打讨薪农民工赶往山西省检察院提交“控告书”,控告的人员多达32人。 7日下午,几名律师带着王奎林等多名在派出所被殴打的农民工赶往山西省检察院,提交了一份名为“请为被警察打死的讨薪女工周秀云讨回公道”的刑事控告书。7日下午,山西省检察院依法受理,在这份控告书上盖上了公章。 控告书中称,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排第一位的被控告人王文军,在2014年12月13日17时许把周秀云殴打倒地,当时旁人无法实施救助,周秀云随时死亡的后果常人可以预见。王文军一直踩着周秀云头发,周秀云被急救中心确诊18时27分死亡之前一直未允许施救,放任其死亡结果的发生。其行为与周秀云死亡有因果关系,由故意伤害转化为故意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他对周秀云死亡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 第二个被控告的是郭铁伟。控告书中称,郭铁伟参与了王文军对周秀云的殴打,对周秀云共同负有及时施救义务。因未施救,放任她死亡结果的发生,对周秀云死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也涉嫌共同故意杀人罪,系从犯。 原告认为包括所长在内的多名警察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控告书中称,民工讨要工资,警察在明知他们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王文军、郭铁伟、所长张某(负有领导责任),以及龙城派出所的其他多名警察,仍然对4名被害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达11小时,并有背铐、殴打等情节。 此外,原告还要求依法追究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检察长玩忽职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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