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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亭男子谎称家中丢了一万元卖姜钱,很快被民警识破 本报讯 寒亭男子李某报警称家中1万元现金被盗,民警细心侦查发现,原来李某是想瞒着妻子攒点私房钱而报的假警。1月7日,李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014年12月26日下午4时许,寒亭公安分局河滩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家中1万元现金被盗。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看到报警人李某憔悴不堪,焦急万分。民警一边安慰李某,一边展开现场调查。经了解,李某被盗的1万元现金是今年卖姜的钱。2014年12月25日下午,李某从银行提出这笔钱后,将钱藏于家中卧室的沙发底下。次日中午,李某饮酒后休息,下午起床后便报警称钱全部被盗。李某还主动向警方提供了两张已被撕碎的取款凭证。 细心的民警将这些碎片一一拼凑起来查看,发现这两张取款凭证带有时间的碎片都已缺失。而民警在询问李某时,李某的回答总是支支吾吾,表现十分反常。 民警在对李某妻子了解情况时得知,当天她并没有外出,家中也没有外人进来,并反映称近一年来他们夫妻关系不和,经常吵架。民警之后又调取了案发地周边的监控录像,经过仔细查看,并未发现任何异常情况。 民警意识到,此案可能是一起谎报案情的假案。民警针对自相矛盾的疑点不断地询问李某,李某的回答始终无法自圆其说,疑点重重。最终,看到事情即将败露,再也无法狡辩,心虚的李某终于向民警坦白了其家中并未失窃的真相,而他之所以报警谎称家中被盗是另有隐情。 原来,李某是想把卖姜得来的1万元现金存为私房钱,用于自己日常花销,不想让他的妻子知道。所以就想到以家中被盗为由欺骗妻子,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民警识破了。 1月7日,寒亭公安分局河滩派出所报经寒亭公安分局批准,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 (记者 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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