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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艾血”还输给了两个人
2015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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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艾血”还输给了两个人
  ▲1月10日,毛毛的妈妈抱着睡熟的毛毛,站在福建省卫计委大门外讨说法。   ◤被感染了艾滋的5岁毛毛。



福建女童在医院输血感染艾滋,当地卫计委追踪调查
  福建女童毛毛因在医院手术输血感染艾滋,其家庭陷入困境。一个年仅5岁的孩子还没来得及仔细体验人生的精彩就被命运提前判处了极刑,这让人既惋惜又愤怒。“输血染艾”的残酷现实不禁让我们思考,女孩儿的悲剧到底是谁之过?类似的事件还能否避免?谁来为“悲剧”买单?
  事件还原
女童因输血染艾

  2014年12月1日,第27个“世界艾滋病日”当天,有媒体报道了《福建5岁女童疑因在医院手术输血感染艾滋 其家庭陷入困境》,染艾滋女童毛毛的遭遇受到社会关注,福建卫生主管部门也介入调查毛毛事件。
  据报道,毛毛出生于2009年,从小体弱多病。母亲曾女士介绍,毛毛8个月大的时候咳嗽得厉害、嘴唇发紫,起初将毛毛送到福州儿童医院就诊,后转入协和医院,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
  毛毛住院一个多月后出院,在医院治疗期间接受了输血、手术。这些有她的出院小结和医院输血科的配血报告单为证。
  曾女士称,毛毛出院后经常发烧感冒,家人一直认为是术后体弱才多病。2014年8月中旬,毛毛反复发热17天,于9月4日再次被送到协和医院住院治疗。2014年9月11日,协和医院送到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的毛毛血样结论是“HIV抗体阳性”,也就是感染上了艾滋病毒。毛毛的父母随即在协和医院检查身体,检验项目“人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HIV)”,两人均为阴性,确认夫妻俩都没有感染艾滋。福建省卫计委随后成立了调查组进行调查。
  福建省卫计委通报称,调查组追踪当年8名献血者,其中1人在本次调查中HIV抗体检测为阳性。
跟踪调查
献血者并不知情

  福建省卫计委通报称,这名献血者曾于2010年3月31日参加无偿献血,当时血液检测结果合格。在对当年协和医院对毛毛进行的输血治疗,以及福建省血液中心的采血、检测、制备过程的调查中,调查组均未发现违规行为。
  记者获悉,该陈姓献血者曾于2010年3月31日参加无偿献血,当时血液检测结果合格。此后,该陈姓献血者未再有过献血,在本次调查前他并不知晓自身已感染了HIV。但当时的“窗口期”血液还曾输给另外两名病人,目前这两名受血者是否染病还在继续调查中。
  福建省卫计委医政处处长杨闽红介绍,综合上述所有的调查结果,并结合患儿父母HIV抗体检查的阴性结果,调查组专家认为,患儿因输入“窗口期”血液感染HIV的可能性极大。经“窗口期”血液途径感染艾滋病属于临床小概率事件,相关数据显示,感染概率大约为五十万分之一。
  福建省卫计委同时表示,已责成定点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患儿的医疗救治、救助工作。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福建省血液中心、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对患儿给予人道主义的救助补偿。
后续处理
仅提供人道救助

  “患儿因治疗需要输注血液而感染艾滋病,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令人伤心的结果。但事情已经发生,我们必须正确面对,理性处理。”杨闽红在通报会上表示。
  目前,福建省卫计委已责成定点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做好艾滋病患儿毛毛的医疗救治、救助工作,落实对毛毛的定期随访检测、抗病毒治疗和心理关怀等医疗服务。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输注“窗口期”血液引起的HIV感染,血站和医疗机构虽不存在过错行为,但福建省卫计委已要求省血液中心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给予患儿人道主义的救助补偿。
  目前两个医疗卫生机构已与患者家属积极沟通协商。具体补偿方案可以通过司法调解的方式,由血站、医疗机构和患儿代表三方共同协商确定,亦可通过法律诉讼的渠道解决。
  杨闽红说,接下来,卫生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献血、输血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增强“献血要提倡,输血有风险”的意识。
  记者获悉,有不少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也纷纷给毛毛捐款。前几日,福建一家爱心企业来到毛毛家中,将6600元捐款交到了毛毛母亲手中,表示希望能对他们一家有点帮助。

◎新闻延伸
此事非个例,尚未建立救助机制
  当天通气会上,杨闽红还介绍,2010年,福建省曾发生2起类似事件。两个因输注“窗口期”血液感染艾滋病的患者都是成年人,当时相关部门也给予了“无过错”人道补偿费用,分别为30万元和60万元。
  杨闽红还介绍,目前,对于输血染病的处理机制,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国家尚未建立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救助机制。这种无过错的行为,主要通过合理调解,经双方协商来确定一个合理的补偿方案。
  福建省血液中心此前曾在新闻稿中介绍说,人体感染HIV后,并不是立即能检测出来,并称“在‘窗口期’检验出人体是否携带病毒尚属世界难题,现有技术水平无法解决”。
  一些卫生学者建议,对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患者最好采用“无过错赔偿”机制,即:不强调追究医疗机构的责任,假定没有过错方,只要确定输血与感染病毒的相关性比较大,就可以通过社会补偿机制获得补偿。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经医疗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情况,专家建议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建立类似“交强险”的输血保险,合理分摊输血风险。

◎相关新闻
今年全国血站将采用核酸检测法
  国家卫计委新闻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2日指出,临床用血有风险,2015年要基本实现血站核酸检测全覆盖,使艾滋病“窗口期”缩短,降低因输血感染疾病的风险。
  艾滋病“窗口期”指的是艾滋病毒进入人体到从血液中发现抗体之间的时期,目前为20天左右,在这段时间内,输血检查难以发现病毒。
  毛群安说,我国科研人员一直在致力于研究如何减少“窗口期”感染风险,研发了通过核酸检测的方法来缩短窗口期,降低包括艾滋病、肝炎等通过输血感染疾病的风险,近年来一直在进行试点推广。根据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的安排,今年内要基本实现全国血站核酸检测全覆盖。这意味着,按照过去传统的方法可能20天内检测不到的艾滋病病毒,在采用核酸检测办法后,可能10天之后就能够检测到,从而降低感染的风险。
  他还指出,临床用血有风险。临床上应该科学合理地使用血液,同时血液的管理机构和医疗机构在临床用血的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规范操作,避免由于输血带来的感染疾病的风险。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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