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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被认定为黑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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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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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被认定为黑出租
“滴滴”开展相关市场调查,我市有关部门出面阻止



   本报讯 去年开始,随着多种互联网专车软件的出现,关于“专车服务”软件的争论也越来越多。
1月23日,记者从市运管处获悉,我市明确“专车服务”属于非法经营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近段时间以来,“滴滴”、“快的”等打车软件相继推出“专车服务”,因不满“专车服务”影响生意等原因,济南、青岛、沈阳、南京等地部分正规出租车的司机集体罢工,抗议“专车”扰乱出租车的正常运营秩序。
  23日,记者从市运管处获悉,近日“滴滴打车”在我市就“专车服务”开展市场调查,市运管处、市公安局交通分局约谈了“滴滴打车”潍坊地区相关负责人,对方立即停止了相关行为。
  据市运管处出租管理科科长扈佩军介绍,“滴滴”、“快的”等打车软件公司吸纳私家车或租赁公司车辆开展的“专车服务”是一种非法经营行为,其没有经营资格、没有计价设备、车辆不按照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进行定期维护,属于“黑出租”经营。目前,我市尚没有“专车服务”,公安和交通部门正密切注视“专车服务”发展情况,通过劝导等方式防止我市产生“专车服务”。
  扈佩军表示,一经发现无出租汽车经营资格的车辆从事“专车服务”经营活动,运管部门将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69条第二款规定,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据了解,“黑车”、“克隆车”一直是运管部门打击的重点,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行动,自2014年10月份以来,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加大了对“黑车”、“克隆车”的查处力度,成立了6个检查组,对城区重点路段进行分工包靠,至今已经查处“黑出租”100余台。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交通运输局正在研究属地负责的“黑车”整治长效机制,市运管处也正在联合市公安局交通分局开展专项整治。
  市运管处提醒广大市民,“专车”不仅车辆安全状况没有保障,驾驶员也没有经过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纠纷,乘客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均无法得到保障。
   (记者 周晓晴 张身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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