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31日,记者从潍坊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获悉,目前,我市仅有潍坊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一家社会组织符合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 目前,在我市民政部门登记的生态环境类社会组织有7家。根据新环保法规定,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可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记者 王来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