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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等人敲诈31人,29人中招 本报讯 李某等4人租用黑出租拉工人,下车时谎称被车轮轧到脚,以需要治疗、不赔钱就扣车的方式,交叉结伙敲诈31名黑出租司机,其中29名司机被敲诈17万余元。近日,4人已被判刑。 黄某是青州人,在青州城区从事出租行业。2012年4月7日,黄某在青州市何官镇接活时,4名男子上了黄某的车,对方称要到高密拉工人。双方在谈好价格以后,便往高密驶去,当行至高密郊区一处偏僻的巷子时,4人便要求下车。4人下车后,当黄某准备驾车离开时,一名男子躺到地上抱住左脚,说车轧到他的脚,并抱怨黄某开车不小心。“他得到医院检查,不赔钱就扣车。”另外3名男子以此方式要挟,要求黄某赔钱。黄某无奈之下,拿出4000元赔偿了事。 但黄某后来仔细回想了事情经过。“他的脚没有流血,并不像受伤,他们应该是故意讹钱。”黄某说,他赶忙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报警后,高密警方立即对此案展开调查。“青州、青岛即墨、烟台海阳等地的公安机关也陆续接到此类报警,我们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这是一个敲诈团伙。”办案民警说,民警就此对4名涉案人员展开调查。2013年12月份,涉案人员全部落网。经查,自2011年以来,李某等4人窜至青州、即墨、海阳、诸城等地,采取谎称车轧到脚需要治疗、不赔钱就扣车等方式要挟,交叉结伙敲诈31名黑出租司机,其中既遂29人,涉案价值17万余元。经警方调查,李某4等人还以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方式诈骗8起,涉案价值11万余元。 近日,高密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李某等人被判两年至5年5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记者 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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