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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月6日晚,奎文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对酒驾进行了一次集中整治,共查处两名酒驾司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两名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2月6日晚7时30分,奎文交警大队三中队的民警在樱前街与虞河路路口东侧,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晚上8时10分,一辆白色轿车临近路口时,突然紧急刹车,异常举动引起民警注意。民警上前示意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驾驶室有一股很浓的酒味。用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体内酒精进行检测,显示为25毫克/100毫升,属于酒驾。”奎文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刘川说。民警又让驾驶员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该驾驶员仅出示了行驶证,称没带驾驶证。就在民警对其作进一步调查时,该驾驶员称要去小便,趁民警不备拔腿就跑。 两名民警立即紧跟其后。此时,一辆出租车司机正巧从此路段经过,马上停下车拉上民警,继续追赶酒驾司机。最后,民警及时上前将其控制。经过民警查询得知,该男子叫王某,今年24岁,没有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王某进行了处罚。 8时30分左右,一辆黄色的轿车快要行驶到樱前街和虞河路路口时,突然急刹车,准备调头沿樱前街逆向行驶。但被后面过来的一辆车挡住。民警来到车前,让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但任凭民警怎么说,他就是不下车。后在民警教育和要求下,终于打开车门。“车内的酒味比较大,通过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体内酒精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57毫克/100毫升。”刘川说,该驾驶员属于酒后驾驶,按规定对他进行了处罚。(记者 陈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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