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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民捡到的7.85公斤重狗头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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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师称应上缴国家,也有专家称应归发现者 近日,新疆青河县一牧民意外捡到一块重7.85公斤左右的狗头金。据称,这是迄今为止在新疆发现的最大一块狗头金。捡到的天然金块该归谁所有引起了热议。有律师表示,需专家对金块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属于天然矿产或文物;如果属于矿产或文物,则需要上缴国家。也有专家称,这块狗头金系偶然发现的无主物,应归发现者所有。 奇迹 饭后转悠捡到狗头金 4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到捡到狗头金的这位牧民,他家住青河县阿尕什敖包乡牧民定居新村,前些年一家人靠饲养牲畜为生,2014年他与朋友合伙探金,没想到意外收获了这块狗头金。 该牧民激动地说,1月30日19时左右,吃过晚饭后,他像往常一样在青河县境内一处矿区转悠,突然看到地面上裸露着一块黄灿灿的东西,“走近一看,我惊呆了,天啊,竟是一大块金块,我激动得都跳起来了。” 随后,他赶紧打电话给家人,几个人一起将这块狗头金小心翼翼地带回了家。 因这块狗头金造型独特,又重达近8公斤,实属难得,此事在当地不胫而走,很多人纷纷慕名前来一睹这难得一见的狗头金的风采。 这位牧民半开玩笑地说:“我家每天都是门庭若市,有的人拿相机拍,有的人发微信朋友圈,有的人和这块金合影。” 奇特 有如人工镂空艺术品 青河县史志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月3日下午,他们得知此事后赶到了这位牧民家,这块天然金块长23厘米,最宽处约18厘米,最厚处约8厘米。更为奇特的是,金块有如人工镂空艺术品一般,不同的角度能够看出不同的造型,像一只大脚印,还像一个人坐在山巅,也有人说看起来有点像大公鸡。 “我们查看发现,金块镂空处有一些砂石和泥土,土色难以掩盖住黄澄澄的金色。”青河县史志办工作人员说,据他们查阅资料研究表明,该金块应该是迄今为止在新疆发现的最大一块狗头金。 据介绍,狗头金是天然产出的,质地不纯的,颗粒大而形态不规则的块金。它通常由自然金、石英和其他矿物集合体组成。有人以其形似狗头,称之为狗头金;有人以其形似马蹄,称之为马蹄金。但多数通称这种天然块金为狗头金。其产出相当稀少,其价值通常远超过同等重量的纯金,故被人们视为宝中之宝。 据了解,新疆阿勒泰曾因盛产黄金名扬天下,至今民间还流传有“阿勒泰七十二条沟,沟沟都有黄金”的说法,而“阿勒泰”在突厥语中本身就是“金子”的意思,曾有过大规模的采金历史。 ◎争议 观点1 属矿产应上缴国家 据业内人士估算,如果将7.85公斤狗头金换算为等重纯金,价格近200万元。有网友称这下牧民翻身了,一夜之间发财致富,可以把金块卖掉,改善生活。不过,也有人担心金块会不会被国家收走。 对此,陕西秦港律师事务所律师史伟斌称,根据《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天然黄金属于国家所有,如果牧民自己占有的话将涉嫌犯侵占罪。 史伟斌说,如果经鉴定,金块属于文物,则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也需上缴国家,“但国家需要给予对方适当的奖励和保管费用。”
观点2 是无主物归先占者 法律专家支振锋则表示,对于偶然发现的物品,法律并非没有规定。此次新疆牧民所捡到的狗头金系偶然发现的无主物,而非有意识勘探或开采的“矿产”,未妨碍国家或社会的公共利益,无损于矿产及自然资源开发秩序、环境保护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它不过是老百姓生活中有益无害的“惊喜”。法律应尊重合法先占,没必要将惊喜变成黄粱一梦。 据了解,7日,青河县已组织联合调查组前往阿尕什敖包乡牧民家了解查看。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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