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2014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未签约的,或已经签约需要变更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员,须在3月31日前到全市290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当中任一家签约或办理变更手续,4月1日开始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据了解,参保人员如需变更签约定点医疗机构的,在3月31日前,先到原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终止手续,再到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签约手续,2015年4月1日起生效。(记者 韩镇 通讯员 崔逢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