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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16日,记者从潍坊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获悉,我省制定出台《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并于4月1日正式实施。 其中在完善政府计划安置工作机制中,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大行政推动力度,规定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由有关部门联合拟定、各级人民政府下达。严禁接收单位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有空缺时应首先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国有企业新招录职工时应提供不少于招聘人员数量5%的岗位用于安置退役士兵。 (记者 王来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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