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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院批准查阅涉及聂树斌案的17本卷宗 2014年12月,最高法指令山东省高院复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案。3月16日,山东高院正式通知聂树斌代理律师可以阅卷。17日,两位律师来到山东高院,阅卷工作正式开始。这是案发20年来第一次完整阅卷。
法官同意聂树斌 代理律师阅案卷 17日上午9时许,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李树亭和陈光武按时来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告知申诉代理律师,本案涉及个人隐私,阅卷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有意无意将卷宗材料外泄;聂树斌案卷是上世纪90年代的卷宗,阅卷时需仔细。 9时25分许,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进入阅卷室,她对在场的法官和律师表达了几点意见: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仅限李树亭和陈光武两人,其他律师在网络上的言论均无张焕枝的授意和授权;聂树斌案的案卷仅限李树亭和陈光武两人查阅使用,且内容不得对外透露;阅卷必须阅原卷,复印两份,两位代理律师各一份。 申诉代理律师和聂母张焕枝说还有一“额外”要求,“希望查阅王书金案的相关卷宗”。 阅卷范围之广 远远超出预期 法官告知申诉代理律师及聂树斌母亲阅卷范围:可以阅的卷宗分别是聂案卷宗3本,王书金案卷宗8本,复查卷宗6本,共计17本。聂母及代理律师表示,阅卷范围之广,远远超出他们的预期。 律师提出要对案卷进行复印并拍照。“这是阅卷的正常方式,而且阅的是原卷,需要复印拍照的,法院可以配合。保证代理律师能阅卷,有充足时间阅、阅充分。”在场的法官说。上午10时许,聂母张焕枝、申诉代理律师和负责复查工作的合议庭法官结束交流,律师阅卷正式开始。书记员先带来3本卷宗,两位代理律师分头阅卷。一上午时间,两位律师完成了3本卷宗的阅卷工作。 为何律师现在才开始阅卷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对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超过六个月。 陈光武表示:“无论结果如何,山东高院对我们阅卷程序的保障是充分的。”据介绍,案件复查程序,目前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律师提交代理意见后,山东省高院会视情况确定后续工作,合议庭的复查工作会同时进行。 ◎案件回顾 冤案沉浮20年 1995年8月5日,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聂树斌。 1995年4月27日经历一审和二审后,未满21岁的聂树斌,被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执行死刑。 2005年,河北人王书金被警方抓获,主动供述其系聂树斌案真凶。查阅聂树斌案完整卷宗成为困扰该案代理律师的最大难题。 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案进行复查,开启了中国异地复审的先河。 2014年12月2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聂树斌母亲送达立案复查决定书。 2015年3月17日,聂被执行死刑后律师首次获准查阅该案完整卷宗。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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