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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认定此为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同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裴九志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裴九文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北车间主任柴永富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北车间制冷工关增山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以上人员属中共党员的,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负有管辖权的单位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寿光市公安局化龙镇派出所民警卢猛长,寿光市公安局化龙镇派出所教导员王建海,寿光市化龙镇经贸委办公室主任张洪光,寿光市化龙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杰,涉嫌渎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负有管辖权的单位及时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批复”建议对2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对有关人员、单位问责及处罚。 “批复”提出有关单位应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和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见习记者 高旭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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