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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18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将于3月25日至4月15日进行,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工作时间。 凡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含春季及夏季)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体检并按规定交纳体检费。填报军事、公安、武警等高校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或有关高校组织的军检、体能测试和面试,标准按教育部、总政治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具备条件的也可成立专门的体检站。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向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经本级体检领导小组批准后,可进行复查。如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最终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定的医院对异议做出仲裁结论。复检和仲裁工作须于4月25日前完成。 (记者 王叶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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