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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诸城女子陈某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回来后不思悔改,竟然打击报复证人,致对方身上多处受伤,结果再次被行政拘留。 据悉,陈某在3月7日与邻居发生纠纷,后将邻居殴打,被警方行政拘留五日。陈某回来后,四处打听得知本村村民胡某和另外两人在该案中作了证人,陈某不检讨自己的行为,却认为自己被行政拘留是胡某和另外两人作证所致。 3月15日晚,陈某吃过晚饭后,跑到了胡某家,责问胡某为什么作证,两人为此争吵了起来,很快便演变成了肢体冲突,胡某身上多处受伤。 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记者 张少华 通讯员 周显江 王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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