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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右)将钱包还给刘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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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家住潍城区的刘女士在上班时,将钱包遗落在了公共自行车上,被好心人张女士捡到,并将钱包物归原主。 3月21日,记者在潍城区福寿西街与月河路交叉口附近见到了刘女士。刘女士说,当天早上,她骑一辆公共自行车上班,到了潍坊市质监局附近的一个公共自行车站点,准备换一辆公共自行车,可是由于离开时比较匆忙,竟将自己的钱包落在了之前骑的那辆公共自行车上。“到了单位我才发现钱包不见了,家人到那个公共自行车站点寻找,也没有找到。”刘女士说,她钱包里有300多元现金,还有身份证、医保卡、银行卡、购物卡等许多重要物品。正当刘女士着急时,家住潍城区的张女士打来电话,称自己捡到了她的钱包。 当天中午12时20分许,记者和刘女士一起去见了张女士。张女士仔细核对了刘女士的身份后,将钱包物归原主。张女士说,当天上午她去借公共自行车,发现车筐里有一个黑色钱包。“钱包内并没有失主的联系方式,我就通过里面的银行卡和身份证等,辗转找到刘女士的联系方式。”张女士说,她以前也丢过东西,非常理解失主的心情,因此不论怎样也要找到失主,将钱包物归原主。 (记者 王路欣 殷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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