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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天价宣传片”,吃回扣40万 |
原铁道部宣传处处长陈谊菡获刑8年,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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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轰动全国的铁道部“天价宣传片案”,日前在河南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宣判,原铁道部宣传处处长陈谊菡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没收的个人财产上缴国库,对其受贿款40万元予以追缴,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1850万制作费流向多个公司 法院审理查明,原铁道部下属事业单位铁道影视音像中心按领导安排,经王某介绍,与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刻公司)签订了价款1850万元的宣传片委托摄制协议与补充协议。 新时刻公司收款后,分批打入王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金瑞丰公司账户654.2419万元,金瑞丰公司将其中的517万元转入北京金鸿阁会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阁公司),而后金鸿阁公司向王某个人银行卡账户转款284.15万元。 2011年1月26日,为感谢陈谊菡,王某从其个人银行卡账户中提取40万元现金,数日后在原铁道部地下车库交给陈谊菡。 此片的导演张艺谋一共获得报酬250万元,“天价宣传片”被曝光后他才知晓宣传片的总投资是1850万元,并向有关部门提供了证据。
家中查获千万现金牵出丈夫 2012年6月27日,审计署发布审计公告称,“2009年至2010年,铁道部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情况下,投资1850万元制作中国铁路宣传片,未达到预期效果。” 该公告一出,引发社会舆论关注,随着事件不断发酵,当年7月陈谊菡进入办案人员视线。 据报道,陈谊菡因此事接受调查时,调查人员在其家中查获超过1000万元的巨额现金和至少九个北京市房产证。由于陈职务级别较低,不可能贪污这么多钱,随即调查方向转向其丈夫、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刘瑞扬。 接着就在同一天,检查人员在刘瑞扬办公室发现大量存折和购物卡,刘瑞扬因此东窗事发。 被告人陈谊菡在接受原铁道部纪委调查时,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40万元的犯罪事实。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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