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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3日,记者了解到,诸城男子赵某盗窃他人车内物品后没有变现,而是返乡发放福利,给自己的亲朋好友每人发放了一部新手机。 28岁的赵某是诸城市贾悦镇人。2014年12月份的一天,在诸城开发区租房居住的赵某凌晨时走到密州路一处居民小区门口时,看到路边停着几辆私家车,赵某顿时有了偷窃的想法。赵某从路边找了块砖头,敲碎了一辆私家车的玻璃,但他在车内未发现值钱的物件。赵某决定继续盗窃,敲碎第二辆车的玻璃后,赵某发现该车后座可通向后备箱。在后备箱内,赵某发现了很多小盒子,便全部带走。 从车内出来后,赵某走到了路边的绿化带旁,打开盒子发现里面全是新手机,有三星、OPPO、华为等品牌,共有20多部。第二天,赵某的妻子问他手机从哪里来的,赵某谎称是捡的。然后,妻子便挑选了一部OPPO手机使用。几天后,赵某想起了老家的哥哥和嫂子等亲朋好友,便把手机带回老家发福利。 失窃后,车主在第一时间报了警。诸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勘查,并查看了周边地区的监控录像,最终成功锁定嫌疑人赵某。4月1日,办案民警在赵某的家中将其抓获,赵某对砸车玻璃盗窃车内物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赵某已被诸城警方刑事拘留。 (记者张少华 通讯员 仇世发 孟祥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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