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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图:加油赠的抽纸盒上印的字样。 大图:郭女士就是在该站加的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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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加油站打“潍坊石油”招牌经营,油内有水惹祸 4月5日,市民郭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其价值80多万元的雷克萨斯越野车在“潍坊石油分公司第十八加油站”加油后,刚跑出1公里,车辆便自动熄火无法启动。经4S店检测,系所添加的汽油内掺水所致。而对于这辆车的维修费用,加油站拒绝赔偿。加油站相关负责人表示,系个人开的加油站,从潍坊石油分公司进的油,故而使用对方的招牌。郭女士的车维修费用过高,他们最多只能赔偿1万元。 车主 加完油后车熄火 5日下午,记者见到了郭女士。郭女士告诉记者,4月2日中午11时许,她驾驶自己的雷克萨斯越野车到昌邑办事,路过寒亭区寒亭街道东三角埠村时,发现车内油量不足,便在附近的“潍坊石油分公司第十八加油站”加了350元钱的汽油。然而,加完油后她开车才走出1公里,车便自动熄火了。 “当时指示灯不停报警,车发动不起来了。”郭女士回忆道,她立即联系4S店拖车,维修人员进行检测发现,故障是刚加的汽油里掺了水所致。 “我立即联系加油站说明了情况,对方派人来一同参与检测,并承诺维修费由他们全部承担。”郭女士说,当天下过雨,加油站工作人员承认可能有雨水渗入油罐内。 当晚10时许,4S店对维修费进行了统计,郭女士的雷克萨斯越野车是2010年买的,目前价值84.5万元,维修费共计14.8万余元。得知维修费如此高,加油站方面便不再承认汽油进水了。郭女士多次联系加油站,对方却不管。 加油站 维修费高担不起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潍城区的潍坊博瑞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油掺水后,汽油泵将其打到发动机内,造成发动机进水,损坏了氧传感器,发动机4、5、6缸不工作。”负责给郭女士修车的刘技师表示,严重的话需大修发动机。 记者又来到潍坊石油分公司第十八加油站了解情况,发现原先扯在店门前的横幅已经不见了,但加油赠送的抽纸盒上印着“潍坊石油公司”字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却是镇南加油站。 据该加油站负责人宋先生介绍,该加油站是个人开的,油是从潍坊石油分公司购进的,因而之前打着对方的招牌。“10多万元的维修费实在太高了,这明显是玩‘碰瓷’。”宋先生表示,他认为修车花不了这么多钱。宋先生最后表示,具体要等老板回来再协商,在他权限范围内最多赔偿1万元,如果郭女士不满意,他可以再向领导请示。 律师 鉴定原因再分责 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加油站出售汽油,与加油车主形成了销售服务合同关系,所提供的汽油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车主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该加油站的汽油掺水,建议郭女士与加油站协商,共同选择一家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是因油的问题,造成车辆受损,加油站应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可到雷克萨斯生产厂家咨询维修价格,也可到评估公司进行车损费用评估。 6日,郭女士向潍坊市志信价格评估事务有限公司提交了相关材料。 文/图 本报记者 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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