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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加强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我市强化四项措施抓好食用农产品产地抽检和市场抽检,把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两道关口,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组建抽检队伍。从市农业局、畜牧局和市场监管局抽调专门抽检人员组成了市级抽检队伍。各镇街区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管理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抽调5-7名专业检测人员组成了镇级抽检队伍,由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负责。抽调的市镇两级抽检人员专人专用。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协助完成抽检工作。 二是完善抽检装备。在每个镇街区已有种植类食用农产品固定检测点2处以上的基础上,采取市镇两级财政共同承担的方式,投资200多万元配备了17台流动检测车,用于种植类食用农产品流动快速检测。在全市20个兽医站设立了20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 三是明确抽检责任。对抽检监管区域进行了划分,明确了责任分工,市级抽检队伍负责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自属种植基地、备案养殖企业、定点屠宰企业和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抽检。各镇街区负责本区域内除市级抽检队伍负责的抽检监管责任区以外的种植养殖产地、超市、集贸市场、临时摊点群、流动商户的抽检监管工作。全年共下达蔬菜、水果和畜禽产品样品73664个的抽检任务。 四是开展倒查追溯。经抽检发现的问题类食用农产品,根据市直部门倒查追溯工作职责分工,分别送交市农业局、畜牧局、市场监管局立案,由市农安办协调,由所包靠镇街区的市级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执法检查组及时进行倒查追溯,彻查违禁农化品源头,并依法追究违禁农兽药和食品添加剂经营、使用者的相关责任。 (通讯员 李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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