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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坊子区融盛豪庭小区多位业主向本报反映,他们小区延期交房,开发商承诺用违约金抵顶物业费。可物业却表示,他们与开发商不是一家,依然要收物业费,业主们认为物业的做法不对拒缴。如今物业为催缴物业费给部分业主家断了水,给业主们的生活带来了不便。 物业关闭业主水阀,生活非常不方便 当天,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在2号楼单元门边有一张“特别提醒”,写有“各位业主,本小区自来水的抄表日期为每月6日,请各住户务必于10日前到物业办缴纳当月的水费(部分业主欠费长达一年之久)。以便及时到自来水公司缴纳本小区的水费,以免造成集体停水事件发生。如因欠费而造成小区停水,一切责任由欠费户承担!”等字样。 该小区业主孙女士对记者说,根据购房合同交房日期为2011年1月份,可是开发商直到2011年3月份才交房。后来,开发商承诺用违约金抵顶物业费。“开发商应该支付给我们5000多元的违约金,能够抵顶5年左右的物业费。”孙女士说,他们家于当年入住新房,在住了一年多后,她因怀孕回老家居住。 孙女士回老家居住后,丈夫偶尔回新房看看,2014年底丈夫回新房居住一晚,发现停水了。“后来,听其他业主说我们家停水是因为没缴物业费,物业将水阀关掉了。”孙女士生气地说,今年4月初他们搬回新房居住,发现依然停水,生活极为不便。
开发商称违约金抵物业费,承诺落空 该小区居民崔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违约金的问题,他们家也一直没缴物业费。2014年11月份,他们家突然停水,几天后电也停了。无奈之下,她只好报警,才把这件事解决。目前,他们家已经恢复供水。“当初开发商承诺用违约金抵顶物业费,物业没有权利给我们停水。”崔女士对记者说,业主不缴物业费,物业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给业主家停水是不对的。 该小区居民姜女士对记者说,她因为家中经常停水生活不便,一气之下搬到外面居住。“日常生活中洗衣做饭,洗脸刷牙,无论哪一样都离不开水。”姜女士说,他们家也是因为违约金的问题没有缴纳物业费,所以物业给停了水。 律师 物业无权停水,业主也应缴费 当天,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对此也十分无奈。他们和开发商是两家公司,开发商拖欠的违约金不能用来抵顶物业费。“小区内有13户业主已经两年没缴物业费了,还欠着3年的水费和垃圾清运费,物业已经亏损很多钱。”该工作人员说,业主拖欠的水费一直由物业垫付。因为这件事,物业曾多次尝试联系开发商,可一直联系不上。 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业主与开发商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开发商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交房,晚交房应支付违约金;业主与物业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提供服务,业主有义务缴纳物业费;业主用水与自来水公司形成的是供用水合同关系,业主有义务缴纳水费。 王建华说,物业无权给业主停水。物业不同意用违约金抵顶物业费、代收的水费,业主有缴纳相关费用的义务。作为开发商,有向业主支付违约金的义务,各方可通过起诉维护合法权益。 文/图 本报记者 张静 刘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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