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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真凶二审盼从轻判决
2015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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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真凶二审盼从轻判决
  4月14日,赵志红(前)在庭审现场。



赵志红存坦白情节对纠正冤案有重要作用,但不足以抵消死刑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4日上午依法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赵志红一审被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法院认定其系“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
庭审现场 赵志红公开心路历程望从轻处理
  4月14日的庭审现场,赵志红身着灰色运动套装,黑色皮鞋,戴着手铐,没有脚铐。在庭审绝大部分时间里,情绪平稳,对法官、辩护人和检察员的提问回答简洁明了。由于部分案件案发时间距今已有10余年,赵志红表示对其中一些细节,尤其是案发的具体时间“记不清”,建议法庭以侦查机关的笔录和一审的认定为准。
  在14日上午的公开审理部分的最后阶段,赵志红向法庭提出他想公开表达自己最近的“心路历程”时,情绪略显激动。记者现场发现,一直很平静的赵志红这时眼圈有些红。他当庭表示,10年前被抓时,他认为自己“罪大恶极”,完全能接受死刑判决,但经过10年的改造,“感谢看守所干警对我的教育和帮助,现在我觉得自己已经改造成了一个正常人,希望法院在量刑时能考虑我改造后的表现。”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2月9日公开宣判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判决赵志红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判决书显示,赵志红是“呼格案”真凶。宣判后,被告人赵志红提出上诉。
从未翻供 认罪9年对呼格案洗冤至关重要
  据了解,赵志红系列抢劫、盗窃、强奸杀人案,14日的庭审分为两个部分:抢劫、盗窃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接受公民旁听申请;强奸杀人案件由于涉及隐私部分,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
  自2005年至今,赵志红到案后的9年多时间里,始终坚持自己为“4·9女尸案”的真凶。赵志红此举是否可认定为立功情节,并依法从轻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一相关人士当天向记者分析称,赵志红在9年中没有一次翻供,坚持自己是真凶的行为,确实对纠正呼格吉勒图冤案、侦破“4·9女尸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赵志红的这个行为应定性为坦白情节,而不是立功。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具有坦白情节的被告人也会依法减轻处罚。
  不过,赵志红的坦白情节只适用于“4·9女尸案”这一个案件,而在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间,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21起。其中,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幼女共13人。对于他的最终量刑,法院、检察院需要综合考虑、衡量。
  该人士分析,赵志红的坦白情节尚不足以抵消他的死刑判决。
◎声音
呼格哥哥 “我们对他的感情特别复杂”
  因为身体原因,13日晚还决定不参加庭审的呼格吉勒图父母,14日凌晨临时决定放弃原定到医院打点滴的计划,赶往法院参加旁听。
  14日早上8时15分许,呼格父母李三仁和老伴尚爱云在大儿子昭力格图的陪伴下,来到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安检走入法院大门。
  他们告诉记者:“这个大门口我们很熟悉,之前的9年间,我们老两口几乎天天都来这里为儿子呼格吉勒图申冤,但是始终无法叩开这扇大门……呼格案平反之后,赵志红案开庭,我们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参加案件旁听,心里平静了许多。对于赵志红作为一审被法院认定的呼格案凶手,我们心里也多了一份复杂的感情……”
  昭力格图在电话中更是情绪激动:“之前很多媒体都表述称其不上诉,一审宣判之后他却出人意料地宣布上诉,我认为无论如何赵志红的决定应该得到尊重。针对我二弟(指呼格吉勒图)的案子,他9年来坚持系自己所为——在这一点上,我们全家人对他的感情都特别复杂。”
  已是第二次到庭旁听庭审赵志红案的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对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对赵志红是否会维持一审判决结果的做法并不意外,他称,“法院得走程序,不过我分析,二审一定会维持原判的,因为赵志红身负命案太多。”
赵志红母亲 “就算判了死刑也不替他收尸”
  当天上午,儿子两次庭审都未参加的赵志红母亲刘爱女声音沙哑地告诉记者:“自从儿子被抓以后,怕再受刺激,就不想关心审判的事情,儿子上诉的事我都不知道。”
  她还称:“此时我心里很难过,今天法院虽然没当庭判他死刑,但我认为他最后肯定活不成,因为他作恶太多罪有应得。我没啥说的,我相信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因为我相信法律。”
  说起对儿子的恨,她语气里同时也透着无奈,“我生了他的人,但我管不住他的心。他犯罪了,我难过得很,但我也没办法。我和老伴身体不好,他的事我们不管了,就是他最终被判死刑我们也不打算替他收尸。”
被害人父亲 “希望政府给老伴办个低保”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4·9女尸案”被害女子的父亲在听到赵志红二审的消息后反应平淡。他有些伤感地说:“赵志红如果被判死刑,我心里当然很高兴。他为女儿偿命是应该的,不过我不关心这些了,因为我和老伴年纪大了,生活很困难。目前我最希望政府能给老伴办个低保,或者法院能给解决点赔偿问题。”
◎背景
内蒙古“4·9女尸案”(呼格吉勒图冤案)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
  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嫌犯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因“一案两凶”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在9年前,呼格吉勒图已因“4·9女尸案”被枪决。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赵志红案,因赵志红当庭指出检察机关的控诉漏掉了1996年那起强奸杀人案,庭审暂停。此后,赵志红案再没有开过庭,直至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出现转机。
  2005年赵志红落网后,呼格吉勒图父母持续9年上访。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因此案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已经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此案的再审将实行不开庭审理,采取书面审理方式。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正式向呼格吉勒图家属送达再审判决书,并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曾表示,呼格吉勒图案是全国第一例公开宣告纠正的已经执行死刑的错案。
  呼格案再审改判无罪后,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呼格吉勒图父母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今年2月3日上午,呼格父母已领到赔偿金。
     本报综合《法制晚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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